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帮别人录电视节目片段收工本费是否违反 …
时间Tue Jun 15 18:06:39 2010
※ 引述《henry720303 ( )》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帮别人录电视节目片段收工本费是否违反着作权法?
: 时间: Thu Jun 10 19:05:13 2010
:
: 如果A版友请我帮他录制某节目
: 比方说大学生了没
: 因为A版友是当集来宾
: 而向A版友收取工钱
: 这样是否违反着作权?
: 详细条文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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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terpirse:侧录电视并没有违法,例如卫生署人员侧录违规药品广告 06/15 18:00
: → enterpirse:但本身的确是吃公家饭的公务人员,也有领薪吧 06/15 18:01
: → enterpirse:我想这麽看吧,电视节目在收视可以算一种无偿的收视, 06/15 18:01
: → enterpirse:算了,我用回的 06/1
电视节目在放映时,可以是算是种无偿的放映,其收益并非来自观众群,而是来自
广告商。
你也不必付给电视台什麽费用,就可以看到节目。
(至於付给有线系统商的费用,似与电视台无关)
就像你买一台电视,跟租用线路一样,跟电视台无关,因此,在侧录电视部份,并不会
对电视节目台本身造成什麽市场上的替代效果
反而是你侧录,还要花上1比1的时间。
但是原文书不同了
原文书并不是「无偿」的放送,本身就是有价商品,你也是直接付钱买原文书,而印制
原文书本身会造成市场的替代效果,这种推论参考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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