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vv (艾咪)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与雇主签约 约未满即离职 需付违约金吗??
时间Sun Jun 13 12:37:12 2010
我在2008.1月与雇主签下三年约
其实当下并无想约这麽多年,但因店长要求
不然就要把我调走来逼我签,最後我还是约了三年
但合约内约书,公司并未给我一份,就连合约内容
其实也不太清楚,只知道若违约需付30万元的违约金
所以我一直ㄍㄧㄥ一直ㄍㄧㄥ到一年半,但真的受不了了
因为那是算业绩制的,业绩未到会扣个人薪水,
所以我几乎业绩不好都会做恶梦,还常常一个人躲在房间哭
觉得自己像个神经病。
被扣的还不只个人业绩,还包括专案业绩,就是一个人一个月
需要卖出一罐首次购买的商品,光首购就有5~6项,若都没卖到
一项是扣一百元,我真的快疯了...
而薪水要求我们同家银行开两个户头,一个是个人底薪
另一个是奖金部份,个人底薪每个月会有薪资条给我们,
但奖金部份,从来不知道他们是怎麽在计算的。
还有上班时间,有时都会受到客人的语言性骚扰和语言暴力,
跟老板反应了好多次,但他从来不出面处理。
所以我想请问,他们定的违约金合理吗??而我一定要赔偿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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