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lest (呆呆)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有关辞职与责任
时间Thu Jun 10 00:14:39 2010
日前我接了一份打工 是帮补习班老师制作上课教材
我们除了第一次会面外 都是EMAIL往来
在第一次会面後他有寄一个WORD档给我 意思是全部内容皆须保密
且档案算是合约看完後就生效
(面谈时有一直强调希望可以负责任 可是其实这份工作与我当初应徵的不同
当初是在part-time板看到 是应徵英文打字的工作 後来变成资料整理)
但因为个人因素(工作与预期不符合) 我想辞去这份工作
在第一次面谈时 他有预付给我一千元
我想问的是 若我提出辞职 且愿意退一千元 (已经做的部分我也不想要了 因为不多)
他有权利告我吗?
还是会有什麽法律上的纠纷吗?
我知道我不是第一个辞职的 因为上一个人也是临时辞职
所以他有强调希望可以负责任 不接受任何理由拖稿
实在不想因为这麽点小事惹上麻烦
以上谢谢各位的阅读 如有叙述不明之处 请告诉我 我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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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5.218.232
1F:→ hoboks:有权力告你 看她想不想请求损害赔偿 还有能不能证明有损害 06/10 00:21
2F:推 team5566:无权告你 但有预告与保密之义务 YA!与楼上打对台 06/10 12:15
3F:→ hoboks:ya!! 告人是宪法赋予的权力 某甲要告阿扁都可以 科科 06/10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