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V033GFT (海口人)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法院拍卖房屋,贷款大於拍卖金额
时间Sat Jun 5 19:32:40 2010
第一次po文,请见谅
事情个经过就是
我们家有两栋房子(A跟B)
第一栋A 贷款人是爸爸 保人:妈妈
第二栋B 贷款人是妈妈 保人:爸爸
A大约是在民国87年购买
B大约是在民国92年购买
後来房屋贷款太大
我妈妈过世了(民国94年)那时大约高2
那时未能及时抛弃继承
变成我(未满18)与爸爸联名继承
由於缴纳不出庞大的贷款,所以我们决定不继续缴纳
两间就变成法拍屋了
95年时候A的房子,拍卖出去,所剩贷款金额与拍卖金额相差不多
所以A的贷款也顺利结束
现在只剩下B栋 金额约4百多万, 前几天B栋也拍卖出去了
拍卖金额却只有2百多万 相差两百多万
由於之前看到报纸,许多父债,儿子都已不用偿还
法条也有通过!!(父亲以不知去向,大学期间没有联络)
想要请问专家
现在的我该如何是好???本人还有学校就贷...
再加上两百多万
真的不是我可以负担的起
之前有去问教授
他说其实我可以不用还
说什麽房子都已经拍卖了,所以不动产也没有了
那时候又是无行为能力者
这些年来存款簿都不是我的名字,因为我再大一的时候有被银行扣过款
我不想要在这样下去,
请问我是要向法院声请??
还是寄送存证信函给银行跟他诉说??
一值都非常困惑......
麻烦专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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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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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216.189
1F:推 darimgh:民法继承篇施行法第一之一条第二项~基本上应该是不用负责 06/06 07:37
2F:→ darimgh:了~应该说 就遗产的部分付清偿责任 之後就不干你的事了~ 06/06 07:38
3F:→ darimgh:幸好那时你未成年~ 06/06 07:39
4F:→ BV033GFT:所以现在我应该要有什麽步骤??还是放着不用管 06/06 13:10
5F:推 kezneuiqn:你可以去法律扶助基金会做法律谘询 记得预约 06/07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