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拿7-11外的伞被告窃盗
时间Fri Jun 4 19:03:36 2010
以我个人的看法
一、传讯证人,证人不去可能会触法,至於会如何,传票上应该有写。
就算遇上伞主人又如何?在法院凶?他家开的?
二、承一的话,应该不可以有拒绝做证的情形。
三、店员没有义务保管伞,但也没有权利借伞。
四、将他人之物未经他人同意借给第三人使用,很难说没有法律责任
但我不认为会起诉。
五、刑事没有所谓「赔偿」的问题,要打赔偿,请找民事
这时就会延伸出「赔偿多少」的问题。
你前文讲到,你朋友的确照伞主人的要求送台北,但是找不到地址
又要求「一个人」送伞,你朋友顾虑之下,选择送警局。
这是人之常情,而要赔偿一万?就要看他索赔的依据是什麽了。
六、到处偷东西?只跟一个人说很难用意图散布於众的诽谤来对付。
况且,就算欧巴桑这麽说,也不能推论你朋友是惯窃。
※ 引述《budindu (虎姑婆)》之铭言:
: 首先 谢谢之前推文回覆的版友们 <(__)>
: 谢谢你们的帮忙 我朋友心情有稳定多了
: 歹年冬多嚣人(台语) 遇上这种事真的很衰orz
: 现在又多了几个问题想请教 :
: 1.7-11的工读生妹妹收到传票了 她很惊慌 很怕会有事
: 因为伞主人又凶又卢 她超怕伞主人也会告她叫她赔钱
: 所以她不想去 她怕遇上伞主人
: 这里延伸出的问题是
: (1)如果那天7-11店长没排休 加上她心理不想去就没去
: 她会不会有事?? 我朋友少了这个证人是不是就很不利??
: (2)放在店外的伞 在无法区分伞是否有主人的情形下(因为很多伞是无主的)
: 7-11的店员有义务保管伞吗?? 或是说 有权利借伞吗??
: (3)店员在这样的情况下 究竟有没有法律责任??
: 伞主人可以要求连带赔偿吗??
: 2.因为我朋友是摆摊的 伞主人曾经到摊子找人
: 有次没找到人 遇到一个认识我朋友的欧巴桑
: 欧巴桑跟伞主人聊着聊着就说 我朋友真糟 到处偷东西
: 我们不在现场 是後来伞主人在卢的过程中说出来的
: 他说有个欧巴桑曾经这样说 意思是指我朋友是惯性窃犯
: 但我朋友从来没做过这种事 我们认为是欧巴桑闲聊间的语意被误会
: 我朋友也没有任何前科 这是莫须有的罪名
: 可是就被伞主人咬住这点 认为有人降子说就是表示有
: 现在欧巴桑找不到人了 也不肯接电话 唉!!
: 所以这边的问题是 在没有前科的情况下
: 这个欧巴桑的指证算数吗?? 可以因为这样一句话就给我朋友定罪吗??
: 唉! 真搞不懂 不过就一把伞 也可以惹出这麽多问题
: 我知道我的问题很多 真的很感谢愿意回答的版友^^"
: ※ 引述《budindu (虎姑婆)》之铭言:
: : 我朋友是在市场周边摆摊卖饰品的
: : 某个雨天 她急着给客人送件
: : 所以就跟7-11工读生打个招呼後 就拿了一把放在门口的伞走
: : 她当时想 她一会就会回来
: : 但很不凑巧 她拿到的伞是有主人的
: : 该伞主人发现伞不见了 7-11工读生跟她说是谁拿走了
: : 也跟伞主人说她很快就会回来 但伞主人表示他急着赶车不等了
: : 伞主人要求我朋友要把伞送到台北还她
: : 当晚 我朋友急忙把伞送到台北去
: : 但伞主人给的地址她们找不到 而且绕来绕去地点很荒凉
: : 後来又和伞主人电话联络的结果是
: : 伞主人要求我朋友自己一个人送伞过去
: : 我朋友因为觉得这要求不合理 加上地点很怪
: : 於是她就说她要把伞送到警察局去
: : 我朋友去到警察局 警察有备案过程 但不收那把伞
: : 伞主人很气我朋友跑去警察局又没听他的话
: : 就威胁我朋友说 如果我朋友不把伞和赔偿金10000给他
: : 他就告我朋友窃盗
: : 我朋友没办法付出这麽多钱 和伞主人通了很多电话要求降价
: : 但伞主人很监持 话也都说的很难听(可惜我朋友不懂 都没录音存证)
: : 最後 伞主人同意3600和解了 但他女友不肯
: : 就在签和解书前 金额又变6600了
: : 现在 伞主人已经告我朋友窃盗了
: : 我朋友这几天都食不下咽 心情很差 我都不知道该怎麽安慰她了
: : 请问版友们 这样告窃盗会成立吗?? 我朋友真的会被判有罪吗??
: : 谢谢看完这篇长文<(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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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eam5566:证人不出庭,罚怠金,得连续处罚 06/04 19:38
2F:推 hoboks:共犯从属性原则 拿伞得不构成犯罪 叫人家拿伞的店员就不犯 06/04 19:40
3F:→ hoboks:罪 06/04 19:40
4F:推 poqwer:之前看新闻,未经主人同意,直接把他人脚踏车骑走代步,然 06/05 03:40
5F:→ poqwer:後丢在路边...,这样都不是窃盗也...。原po怕什麽呢.... 06/05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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