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ght (山中杂草一只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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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请益] 研究所授课的语言
时间Wed Jun 2 00:55:16 2010
各位大大,您好:
想请问一个假设题
如果在国内某个研究所於其招生简章并无列出对学生英文程度的要求,亦无列出其必修课
系用英文授课。待学生入学後,发现必修课程全程用英文授课(亦或是一半)。学期末,
学生可能因为其英文程度差因而被当,此时学生是否能对对该所提出告诉呢?
非常感谢各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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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6.17
1F:推 hoboks:乖乖念好英文吧 不要想东想西 06/02 00:55
2F:→ kight:抱歉,没有说明清楚。由於朋友为该所的助理,怕日後有争议, 06/02 01:02
3F:→ kight:故代为发文。 06/02 01:03
4F:→ hoboks:哪间学校啊? 会这样做的学校据我所知招生简章有讲耶 06/02 01:06
5F:→ ocean11:这个能提什麽告诉? 06/02 13:15
6F:→ lemondrink:最多只能说受教权受到侵害吧 或是信赖原则 06/03 10:05
7F:→ lemondrink:他当然可以告 人民诉讼权是宪法16条保障的权利 06/03 10:06
8F:→ lemondrink:只是学生是否会告赢是另一回事 被当而已,不是没有补救 06/03 10:07
9F:→ lemondrink:机会,也不是退学,还不到侵害受教权的地步 06/03 10:08
10F:推 Eternalwing:不觉得有啥不妥, 学校本来就是授课教学的地方 06/03 21:17
11F:→ epoche:就算不列也没差吧,但在宣传中提醒一下,可以提升教学很有 06/04 00:07
12F:→ epoche:水准的形象,也可以让不适合的人知难而退,何乐不为? 06/04 00:07
13F:→ Eventis:应该是简章已经印了,报名日期也截止了,才想到这件事Orz 06/04 21:05
14F:→ Eventis:用公立学校来想可能会因为特别权力关系的屍体而感觉不出疑 06/04 21:06
15F:→ Eventis:问,但是如果从私立学校的角度去思考学校与学生间可能只存 06/04 21:08
16F:→ Eventis:在一种私法上的"在学契约"的关系时,这样的情况,可能就会有 06/04 21:09
17F:→ Eventis:契约目的不达/不合意的危险. 06/04 21:09
18F:→ Eventis:从学习自由/教学自由的冲突来看,程序性的资讯揭露义务应该 06/04 21:11
19F:→ Eventis:是一个可以被接受的平衡点.但真要说因此而受损的学生是否 06/04 21:11
20F:→ Eventis:可以据此寻求救济,操作上的难度应该还是很高Orz...... 06/04 21:15
21F:→ kight:感谢各位详细的回答。由於有国际生申请该研究所, 06/06 18:22
22F:→ kight:又有老师愿意收。然而99学年招生并没有预料到会有国际生 06/06 18:24
23F:→ kight:所以当时并没有告知。其实系上有两派意见,一派乐见其成 06/06 18:25
24F:→ kight:一派觉得如此一来影响国内生的权益。 06/06 18:26
※ 编辑: kight 来自: 122.116.11.71 (06/06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