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ncy711107 (.....)
看板LAW
标题[请益] 车祸事故请教
时间Sun May 30 22:01:16 2010
事故描述: 今天男友开车我们在往回家路上,我们家大楼停车场出入口一出来
就是高雄汉庆街,所以我们一如往常转入汉庆街,虽然街不像路比较宽敞,
但确实是双向道,只是很多户人都会在自家前停车,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图画的差还请见谅) 详图如下:
汉
║庆 ║
║街 ║
═════╝ ╚═════
(巷) 机车→
═════╗▲↑╔═════
║有我║
║台们║
║车 ║
║停 ║
转
角
处
转角处没设红线,所以有台车停在那,因此也造成了死角,当我们
的车经过那巷口,因为没有红绿灯,我们特地放慢速度,车速只有20几,
但说时迟那时快,有一对小混混情侣(会这样叫是因为他们後来找朋友来
助阵,然後朋友说要找人打我们),骑着机车,车速明显比我们快很多,
但也没到很快到撞上会飞出去的程度,突然窜了出来,我们看到马上踩了
煞车,但小混混情侣还是撞上了我们,结果我们车子左方保险杆凹进去
了一个大洞,因为我们车速真的不快,因此他们撞上我们之後,机车倒地
有损伤但没有很严重,小混混情侣也没有事,可能就一点小擦伤,
但对方叫了父母朋友,以人多势众很不讲理,我们当下也是赶紧请警察
过来处理,因此我想询问这样真的算开车人的错吗?如对方不和解或狮子
大开口要求高额和解金我们应如何处理?以干支道路权来说,小混混情侣
没有责任吗?这样看来,和解金多少算合理呢?
以上恳请高人指点或协助,我们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很着急不知如何
解决,警察说会帮我们送调解委员会,但除了这样外,还有什麽是我们
需要特别注意或哪些地方我们其实是站的住脚的?
感谢各位看完这麽冗长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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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6.2.93
1F:推 hoboks:找人打你们涉及恐吓罪 05/30 22:37
2F:→ nancy711107:但我们没有录音可以当证据.... 05/30 22:47
3F:推 hoboks:下次记得在车上装行车纪录器 05/30 22:50
4F:→ wkz:这不是支干道的问题,你们是由路旁行驶进入道路应让行进中人车 05/30 22:53
5F:→ wkz:优先通行,而依碰撞位置,对方可能无责 05/30 22:55
6F:→ nancy711107:我们那时已经开进汉庆街一段路了.... 05/30 23:06
7F:→ nancy711107:并不是才刚开进去,对方是从巷口窜出并且往我们 05/30 23:08
8F:→ nancy711107:反方向骑,因此从汽车转角突然出来就撞上我们的车 05/30 23:10
9F:→ wkz:那对方是转弯?如同为直行,车道数同,左方车让右方车。 05/30 23:31
10F:推 waisalder:就算肇责比例对方90% 你10% 对方一告你过失伤害 05/30 23:39
11F:→ waisalder:你还是输掉 只能说这是台湾法律的悲哀,好好的谈和解吧 05/30 23:40
12F:→ waisalder:花钱消灾比较实在 05/30 23:40
13F:→ nancy711107:但如果对方故意狮子大开口...我们也只好让他告了 05/30 23:54
14F:→ nancy711107:我想法院应该会依实际情况判决合理的赔偿金 05/30 23:55
15F:→ nancy711107:希望我的认知是正确的...不然真的很不公平.. 05/31 00:03
16F:推 Beijingman:加油 05/31 00:17
17F:推 landwalker:请问wai大所谓地输掉 是指要耗时耗力打官司 还是说官司 05/31 19:57
18F:→ landwalker:必输呢? 05/31 19:57
19F:推 hoboks:刑事上的过失伤害必输 因为只有一方受伤 另一方无伤 05/31 22:55
20F:→ hoboks:因此只有受伤的一方有权力提出过失伤害告诉且告赢 05/31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