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alex (观自心)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一个关於租屋退押金的问题
时间Fri May 28 19:07:15 2010
有一个关於租房子退押金的问题,想请问熟知法律的人
希望给我一点意见。
问题是这样:
我目前住在台大的BOT宿舍,暑假就要期满退租了
但是我上网查了退租的规定,发现他写了下列两个选项:
退费方式可采现金支票或汇款至退宿人银行帐户(采汇款方式退款者需附本人之存褶影本
,汇费由退款金额中自动扣除)
我觉得不是很合理!因为;
1. 经询问,现金支票需於退宿後等候太子建设的通知,并只能在公馆的台银分行兑现!
问题是我之所以会住宿舍就是因为我是外地人,我都退宿回家了,还要坐车上来领?
车钱很贵...
2. 用汇款的方式还要扣汇费!
当初我们住进来时缴交押金给太子建设时,也没有扣除汇费再给他们。
每个月的房租也都是透过汇款方式,也没有扣除汇费。
为什麽现在要退还押金时得先扣除汇费再还我?
我有询问学校的住宿组,他们给我的答覆是:
1. 退费时扣除汇费很常见,学校很多单位也是如此。
2. 太子建设当初只有提供现金支票的选项,是他们努力後才有用汇款的方式
我觉得我当初交给他们是完整的押金,为什麽现在要还给我时还要扣汇费?
汇费不多,但是感觉就很不舒服。
押金也不少钱,一年的利息难道不够抵押金?
请问有人知道类似的情况是法律所规定的吗?或者我可以寻求怎样的协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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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lockb:所以押金多少? 汇费多少? 利息可以抵汇费没错 05/28 20:03
2F:→ blockb:你可以跟他打官司请求返还利息 可是又得上台北打官司了 05/28 20:03
3F:推 jackie90911:上台北打官司 05/29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