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uck7382 (椅仔)
看板LAW
标题[请益] 交通事故
时间Fri May 28 00:47:04 2010
事故时间:01月26日
事故经过(依当事人我妈之说辞):
当日下午4点半左右,我妈骑载货打档机车载物行驶,经过一路口,我方绿灯,
对方从右侧小路红灯右转而出,产生擦撞,双方皆倒地。对方为82岁之伯伯,
所骑机车为类传统Kawasaki打档机车。随即向路人借手机报警,并联络家人。
而路人见对方脚被他自己之机车压住,便将机车牵移现场。
我与我哥至现场时,警察已至现场堪查,并叫救护车先行将对方送往台南麻豆
新楼医院。我妈於现场做完初步笔录(如资料填写、酒测…等)後,我随即带我
妈至新楼医院治疗伤口,且开立诊断书,并关心对方伤势,未见对方家属。
同时得知医院说明对方可出院,院方安排计程车送其回家。
几日後,与台南善化分局处理警员完成我方之笔录,但警方联络对方,对方依
无法行动之理由,直未前往完成笔录。警方说明等对方前往完成笔录之时,再
行通知我方前往和解。但迟迟未有通知。我方由警方那取得对方之室内电话,
想说对方是高龄伯伯,要过去关心一下,於是带了水果、鸡精等物品前往对方
家里,出来应门的是伯伯的女儿,亦说明和解之事,等伯伯伤好再进行。
约一个月後,再行播打对方室内电话已为空号,与警方联络後,警方亦为再行
通知我方。有一日,对方之女儿来电,说明伯伯常常跌倒、送急诊…等等之事
隔日我妈就买了些物品,前往台南佳里医院关看伯伯,之後尚有二次前往对方
家里关心,对方之女儿亦为说明等对方好一点再行和解。
05月26晚间,对方儿子突然来电,据我爸妈接听说法,其口气非常差,说我
方都没有诚意关心对方,要打电话过来才会去看他们;还说明是我撞到他爸
之後叫我妈出来顶罪,还说要我方拿个几万元出来给老人家买健康食品,
开心一下,我妈就说既然是他先开口,那听听他的要求,结果一开口就说要
一百万。我妈向他说明并无顶罪之实,且要求金钱也要有行情,且我方家境又
不富裕。对方就挂了电话。
次日上午,对方女儿便向其乡公所申请调解委员会,也至分局完成笔录(但警
方无通知我方)。
※经警察现场堪查,路口并无任何监视设备。
我想问的问题是,像这种情况下,我方要怎麽站的住脚啊,一整个好冤枉,路口也没有监
视设备,没有上过地方调解委员会,一整个非常的荒,我妈还为此事一整个心烦,有时还
看到他以泪洗面,又不敢让我们知道,真想让这件事快点结束。
感谢各位花这麽多的时间与精神把这篇看完,希望能从各位先进身上得到有帮助的建议,
真的很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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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7.163.11
※ 编辑: aduck7382 来自: 114.47.163.11 (05/28 00:50)
1F:推 depravity:无法达成共识都有伤就大不了互告 一起贡献国库 05/28 01:01
2F:→ aduck7382:上地院要花多少钱啊?准备好拿房子抵押了!呜呜 05/28 01:17
3F:推 depravity:刑事+刑附民 是免费服务 不用抵押这麽夸张啦 05/28 01:21
4F:→ depravity:缴的税金还是有不少用在正途的 别把国家想成黑店啊 XD 05/28 01:21
5F:→ aduck7382:呵~黑店! 谢谢泥~ 因为我真的对这方面 什麽都不懂! 05/28 01:22
6F:推 wallsons:去申请肇事监定 等结果出来後再跟对方谈吧 05/28 18:20
7F:→ wallsons:记得事发快满六个月时去跟辖区警察或地检署提过失伤害 05/28 18:21
8F:→ wallsons:如果对方忘记 你就有很有利的筹码了 05/28 18:22
9F:→ wallsons:就算最後无法监定出肇事责任比 双方互告 通常法官会轻判 05/28 18:23
10F:→ wallsons:顶多一个月吧 如果对方没大碍的话 易科罚金也不过3万 05/28 18:23
11F:→ wkz:无法证明何方闯红灯,车监会可能会退回来,不予监定。 05/28 21:25
12F:→ ap8:三楼dep大 (  ̄ c ̄)y▂ξ 每篇扮家家酒 唉 05/29 06:50
13F:→ ap8:诉讼还是要费用的,不是所谓免费服务。 (  ̄ c ̄)y▂ξ 05/29 06:50
14F:→ hoboks:懂法律的人提出刑事告诉 应该可以不用花一毛钱 05/29 22:36
15F:→ hoboks:连印状子的钱都不用出 因为都以言词的方式去做笔录 科科 05/29 22:43
16F:→ hoboks:不过还是自己写状子比较好 上面两句纯粹打打嘴炮XD 05/29 22:43
17F:→ aduck7382:感谢各位!再过十几天就要先上调解委员会,看结果如何了! 05/30 01:21
18F:→ aduck7382:对了,我方是省道19线(大马路)直行,而对方是无名小路 05/30 01:22
19F:→ aduck7382:红灯右转,那这有没有什麽路权上的优先行驶权之类的啊? 05/30 01:22
20F:→ wkz:对方证明红灯右转了?如证明,其违反号志,无路权,你绝对优先 05/30 19:20
21F:→ aduck7382:不!还是"号志争议"因为路口没有监视设备啊! 05/30 20:50
22F:→ aduck7382:我妈说他是绿灯直行,那位伯伯是红绿右转,但无法举证! 05/30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