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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 我们家开店~对面的空地有人堆铁 然後有天有个客人问我爸说能不能拿去卖~ 我爸就随口说:你想拿去卖就拿去卖啊 结果事後那堆铁的主人控告那两个人偷窃 那两个拿铁去卖的人就咬我爸说是我爸唆使他们拿去卖的 结果今天起诉书寄过来了 (其实一开始我就觉得奇怪~为什麽被告随便说句话~什麽佐证查证都没有就可以传唤我爸? 我爸知道被牵拖成为被告是收到法院传单的那一刻) 以下起诉书内容 被告一说:被告一在在处理杂草,我爸在旁边指挥交通 (我家开店~店里就我爸一个人在顾~我用屁股想都知道他怎麽可能会有空去帮他指挥交通) 然後被告又说:被告一跟被告二还有我爸都在场(废话~店就在对面啊) 被告一问我爸这样可以了吗~OOO(我爸)说好了~ 被告一跟被告二就一起离开了 接着下面就是结论!?(都被告讲就好了喔!?) "足认被告OOO(我爸)有在场协助交通指挥,俾利本件窃盗犯行得以遂行,可见被告一 与被告二及我爸对於本件之窃盗犯行均有犯意联络与行为负担" 我看到这句整个火气都上来! 被告随便打虎烂就全部采信唷!! 难怪全台湾一海票冤案 接着下面被害人又供称: 我有去找OOO(我爸)~他说那些铁不是被告拿的~他说有别人拿去~他说能够和解就和解 我爸明明就没有说那些铁不是被告拿的!!~根本存心搞我爸嘛!! (後面和解当然阿~整天顾店就够累了~谁还有那个美国时间跟他跑法院 能随便解决当然最好) 再来第四项又说 综上所述,被告等所辩均无可采‧此外复有证人OOO(受害者)记载行窃车牌号码之便条纸 现场照片六张车号查询汽车车籍资料附卷可佐‧本件事证已臻明确,被告等三人所为 结夥三人窃盗之犯嫌堪予认定‧ 我靠~北边走哩 自己都说被告所辩均无可采,为什麽被告辩称的我爸也跟着变成结夥三人窃盗啊 而且受害者提供的就只有车牌号码还有我爸完全都没入镜的现场六张照片 到底检察官用什麽逻辑推论出我爸是共犯的结果出来啊 而且整张起诉书全都是被告跟受害者在讲话~没有一句是写"我爸说" 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合理怀疑检察官跟被告还有受害者有什麽特别关系 最後我记得好像有免费的律师团体可以帮我们打这种官司吗? 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申请的详细办法啊? 我本来以为这种小事情我爸也老大不小~他自己来就好 今天我看到判决书我才知道我爸什麽都不懂~ 虽然我有点法律常识~但是不是非常肯定(毕竟我不是学法律的) 有请大家帮我爸解惑~不要这样就莫名其妙有案底了 拜托版上的各位了~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7.19.195.251
1F:推 ChrisBear:赶快找律师上诉 05/26 17:00
2F:推 OAzenO:那你爸揪竟知不知道堆铁是别人的呢? 有无真的帮助行为呢? 05/26 17:16
我爸根本不知道那谁的啊~ 上面被告也供称清除杂草~ 那时候看的到的就是一小块空地堆了长满一堆草的铁 就是我也会当是别人随意弃置的废铁(虽然我没看到)
3F:推 OAzenO:怎麽审判时不抗辩? 2人窃盗比3人窃盗轻 为啥要多咬一个人? 05/26 17:23
我也不知道啊 整个审判过程我也只有载我爸过去一次法院(我在外面等) 然後就是看到我爸的起诉书了 刚刚问我爸~我也不清楚抗辩啦 不过我爸也根本没认罪~也没有说跟他们有合夥的啊 有说:东西是他们载的他们卖的~我什麽都没有啊
4F:推 OAzenO:..所以你也不知道事实是吧? 还是找律师上诉吧 05/26 17:34
我人那时候不在啊 所以我才有办法一口咬定我爸一定在顾店没可能帮他指挥交通 话说上诉我记得当初学票据法有期限 刑事的上诉期限是几天内呢?
5F:→ OAzenO:这故事告诉我们 路边的东西别乱拿 也别随便叫人拿 05/26 17:37
乡下人就是喜欢自以为热心啊...
6F:推 JackeyChen:乱入,应该是起诉书之类的 05/26 17:40
刚刚看了一下~的确是起诉书才对 那下一步会是甚麽呢~OAzenO大说的抗辩吗
7F:推 OAzenO:刑诉349 上诉期间为十日 自送达判决後起算 05/26 17:40
谢谢
8F:推 sad3:你爸还真冤~判决也太没凭没据了吧... 05/26 17:57
我一开始就觉得奇怪啊 我爸被传唤完全就是因为被告的片面之词 我才会想说这种没凭没据的传唤怎麽可能会成立 所以才想说我爸自己就会解决了 谁知道今天收到起诉书 看到里面列为嫌犯的理由完全莫名其妙 所以才上来PO版问了
9F:推 OAzenO:起诉书喔? 那应该还没审判吧...那就等审判再说没做就好啦 05/26 18:04
10F:→ Eventis:等到审判再应对就拖太久啦,早点先找律师讨论案情,然後委任 05/26 18:06
11F:→ Eventis:状签一签准备迎战公诉检察官+合议庭. 05/26 18:09
12F:→ Eventis:有的检察官心证比较宽松,或者有所定见,所以他觉得看到该当 05/26 18:11
13F:→ Eventis:的点就会送进法院去交给法官了.毕竟客观上还是有"看起来像 05/26 18:15
14F:→ Eventis:"教唆的语言,"看起来像"帮助的行为,背後的动机或实际上主 05/26 18:16
15F:→ Eventis:观的理由,想法,其他人又不是神仙没办法铁嘴直断,觉得有或 05/26 18:17
16F:→ Eventis:没有很难判断天人交战的情况,有的就乾脆手一甩把这个重责 05/26 18:18
17F:→ Eventis:大任交给法官了Orz.... 05/26 18:19
其实我是觉得不用劳烦律师 基本上就是据理力争就对了 因为从一开始出庭就是只靠被告的片面之词~什麽人事物证通通都没有 检察官起诉书的起诉原因起诉内容也是矛盾的 "被告所辩均无可采"这句都写出来了~还把我爸列为合夥偷窃人之一 搞清楚~一开始我爸会出庭就是因为被告的辩解 会把我爸列为合夥偷窃的被告根本莫名其妙
18F:→ Eventis:这只是个良心的建议,有空不妨找一天去法院旁听一下,随便找 05/26 18:40
19F:→ Eventis:个刑庭,没有辩护人在(就在法庭上看不到法袍的边是绿色或白 05/26 18:43
20F:→ Eventis:色边的人在),看看法庭上被告的处境再决定. 05/26 18:44
21F:推 RobertAlexy:依照你们连起诉跟审判都不懂得现况 我建议你们找律师 05/26 18:45
这麽说的确是 不过我想问问~ 既然"被告所辩均无可采,何以被告所辩之OOO(我爸)列为被告" 若无法提出与OOO(我爸)与本案相关之事证物证~则请求法官不要再传唤OOO(我爸)出庭 可以用这个事由就直接让我爸直接免出庭吗? (这个是我一点天真的想法)
22F:推 RobertAlexy:刑诉281Ⅰ 除有特别原因外被告不到庭不得审判 05/26 19:22
23F:→ RobertAlexy:花点钱找个律师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良心建议 05/26 19:24
24F:→ RobertAlexy:很多人一审乱打败了 二审才在找律师 根本就没救了 05/26 19:25
看来还是乖乖找律师吧~ 谁叫当初就不找个律师打压一下检察官~ 搞到现在莫名被检察官列为被告也只能算自己认栽了
25F:推 team5566:不会成立 05/26 19:34
26F:推 WaterPisces:根本没诬告问题 你想太多 05/26 19:54
也对...不是控告我爸教唆成立...现在是合夥窃盗= =" 检察官真好~随便办案~随便提告都没关系 有机会也去当个检察官随便提告算了
27F:→ WaterPisces:喔 你以为检察官很闲喔 他的职责就是要侦查犯罪 05/26 20:05
28F:→ WaterPisces:你那麽厉害的话请问今天有一个A女突然对路人说大喊B猥 05/26 20:07
29F:→ WaterPisces:亵他 请问你有能力判断他是真的犯罪还是被陷害? 05/26 20:07
我只知道今天我爸会涉案就只因为被告的辩解 然後检察官说着被告所辩均无可采~接着就把我爸当成共犯一同起诉了 好NICE的检察官 设计对白: 被告:都是他!~都是他害我~教唆我~跟我一起犯案的 检察官:喔喔喔!我开始相信你了~把他一同起诉吧
30F:→ hughes:原PO的法律知识有等於没有是一样的 学校的法绪现实中 05/26 20:10
31F:推 WaterPisces:好吧 那就用你的正面能量帮你爸打官司吧 XD 05/26 20:31
今天看到起诉书可以不用事证物证~ 光凭被告的一席话就可以把人当共犯起诉(而且自己还说被告所辩均无可采) 全台湾会有审不完的官司我真的不意外 我当检察官的话被告随便多供几个人~全部都当被告一起处理起诉就好了 反正~起诉错了就错了嘛~啾咪 公务员真棒
32F:→ scott2009:还是强调刑诉法中必须修改,证据能力必须辩论、论刑必须 05/26 20:46
33F:推 WaterPisces:XD "我当检察官的话" 05/26 20:47
34F:→ scott2009:辩论,实务上检察官起诉之後法官只是轮流打击被告之武力 05/26 20:47
35F:→ scott2009:被告的人权基於被告之社会地位、经济动员能力等而有不同 05/26 20:48
36F:→ WaterPisces:公务员本来就很棒 只是很多人考不上而已 XD 05/26 20:48
37F:→ scott2009:权衡就是:认为有就是显有理由,认为没有就是要无可采 05/26 20:49
是啊~那些被告是有前科被写着无要可采 我爸莫名被牵扯进来~连无要可采都没有~所有言论辩驳都不被记载 这样看来检察官是不是认为我爸的社会地位比那些有前科的更低啊
38F:推 OAzenO:我还是觉得你爸大概没说实话吧 一定隐藏了某些事没说 05/26 21:07
自由心证啦~反正网路就是这样~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 硬说我根本来乱版的我也只能双手一摊~ 反正现在事实就是起诉书都下来了 我爸就是倒楣被当成共犯 就是倒楣要花钱请律师~ 倒楣要花时间跑法院 就只因为检察官相信被告说我爸是共犯 罚单觉得内容有问题还能自己提出问题去上诉 起诉书就算内容漏洞百出也只能乖乖跑法院
39F:→ Bards:你这种态度真是要不得 说不定你爸真的是共犯 然後唬烂你罢了 05/26 21:15
三千块 那堆铁的所得三千块 你觉得家里都有办法开店了会在意那三千块吗?
40F:推 darimgh:原来只是起诉书喔...想说法院怎麽这麽简单就判了 05/26 21:16
41F:→ darimgh:基本上我国检察官运作上是只要被告有可能犯罪 则宁可采取 05/26 21:17
42F:→ darimgh:起诉~至於其实台湾是有起诉审查制的 法院可以驳回调查证据 05/26 21:18
43F:→ darimgh:不完备的起诉 但是因为一旦被驳会效果太强烈了 反而变成法 05/26 21:19
44F:→ darimgh:官不太敢驳回而宁可选择判无罪~ 05/26 21:19
就是所谓官官相护对吧~(摊手)
45F:→ darimgh:不是 是制度上的问题 以及法官检察官心态上的问题 05/26 21:21
那跟官官相护有什麽差别?
46F:推 depravity:官官相护 会判你个小刑然後缓刑 增加检察官的定罪率 XD 05/26 21:24
47F:→ depravity:而不会是判无罪 05/26 21:25
48F:推 darimgh:主要是前者问题太大了 判决被驳回变成除非有新事实新证据 05/26 21:25
49F:→ darimgh:否则就等同於不起诉处分 而不起诉处分 又几乎等同於无罪判 05/26 21:26
50F:→ darimgh:决的效果 很严重阿!! 05/26 21:27
51F:推 darimgh:恩...不是判决被驳回 是起诉被驳回(口误) 05/26 21:30
也就是说~大概就像日和一样 俺はトマト之类的错字~然後编辑说个真茶包啊~就过去了的感觉~ 反正不可能把印出去的周刊全收回 (有兴趣的请上影音网站打个搞笑漫画日和吧~第一集剑圣大和YAMATO)
52F:推 depravity:附带一提 就算刑事没事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应该就不容易跑 05/26 21:43
嗯...请恕在下的国文相当差~ 所以刑事没事~民事的责任究竟还会不会跑呢...
53F:推 depravity:另外要找免费的律师请洽法扶 符合资格就会有 05/26 21:52
54F:→ depravity:不知道怎麽找的话 网址爬文有(可能在推文)或7-11有传单 05/26 21:52
55F:→ depravity:民事极可能因为"随口说:你想拿去卖就拿去卖啊"而需负责 05/26 21:54
56F:→ depravity:另若内文的和解是赔偿之类的那应该是民事已经和解 05/26 21:55
57F:→ depravity:然後可能被当作"啊你没做干嘛和解"就这样被认定也有份@@ 05/26 21:56
我妈还说什麽做生意要热情一点要跟客人有说有笑~ 看吧~我爸一个血淋淋的例子~你好~要什麽~谢谢就好了
58F:推 RobertAlexy:原po的家境很难符合法扶申请要件啦 05/26 22:00
59F:→ RobertAlexy:http://www.laf.org.tw/laf2010/big5/a2_2_1.php 05/26 22:00
60F:→ RobertAlexy:扶助范围 05/26 22:01
404...不过原来有家境限制...那看来应该是不符合啦= =
61F:推 depravity:自从看过一些有趣的低收入户後 就觉得一切都有可能 @@" 05/26 22:13
君可是说例如某位破产~又带着辣妹去逛百货瞎拼之类的人吗XD
62F:推 depravity:不 我是说 我听到某友人收到符合低收入户单子的讶异 05/26 22:26
63F:→ depravity:不过她没去办就是了 XD 05/26 22:27
64F:推 hoboks:如果事实像你讲的这样 要打无罪的结果应该蛮容易的 05/26 23:55
从一开始起诉就莫名了~
65F:→ lemondrink:重点不是官官相护啊 重点是要跟法官强调你爸无牵连在内 05/26 23:55
66F:→ lemondrink:先处理眼前的刑事部分 民事对方有提再说 去找个律师先 05/26 23:56
嗯~谢谢
67F:→ newvalentine:你们家自己开店有录影器或是相关发票吗? 05/26 23:59
没有录影器~相关发票...有什麽相关发票啊= =?
68F:推 wallsons:这种事情不太可能定罪的啦 既然已经被起诉了 就跑完程序 05/26 23:59
69F:→ wallsons:顶多花点时间而已啦 原PO不必那麽激动啦 05/27 00:00
我只是看到这种诡异的起诉书所以才很不爽的
70F:→ wallsons:台湾的检察官大部份起诉很随性的啦 老师都在骂了.... 05/27 00:01
囧....
71F:→ newvalentine:我也有碰过免费谘询律师跟我说 我又不能只听你说词 05/27 00:03
教我们班票据法的老师也常常这麽说XD
72F:→ wallsons:免费的当然目的大半都是为了要开发客户 态度差是正常的啦 05/27 00:15
免费是什麽目的~自由心证啦~(茶)
73F:推 lighthouse:检察官若听你爸的话不起诉 那就是被害人的儿子来po文了 05/27 08:17
PO文免钱~请律师要钱啊(PO文还有P币哩) 而且检察官也不用钱
74F:→ Eventis:"我又不能只听你说词",这个心态是对的,但是讲出来就伤心了 05/27 08:19
75F:→ Eventis:律师的地位和程序中其它机关一样,对事实真相都处在未知的 05/27 08:21
76F:→ Eventis:状态,有时候一些细节的差异,当事人自己觉得没什麽,但偏偏 05/27 08:21
77F:→ Eventis:就是会影响,更何况,当事人也未必真的都会把事情的全貌对律 05/27 08:22
78F:→ Eventis:师全盘托出,律师很可怜的,别说被证人阴,被当事人阴到也不 05/27 08:22
79F:→ Eventis:是没有听说过......@@a 05/27 08:28
80F:→ Eventis:而阴到也未必是当事人有说谎或隐瞒,可能只是少讲几个很重 05/27 08:30
81F:→ Eventis:要的"小细节/琐碎之事",然後在法庭上被问出来一整个傻眼@@ 05/27 08:30
不论是电影还是现实~这种事情常常上演~
82F:→ mcid:那不叫被阴吧 别人问得出来律师自己问不出来 是专业问题吧 05/27 10:29
某日点名 票据法老师:OOO~ OOO:有~ 老师:咦?~你上节课好像不在吼 OOO:有啦有啦!!~老师~你的课我每一堂课都有到耶 票据法老师:当事人总是只会先说对自己有利的说词 全班XD
83F:→ Eventis:不一定是从当事人口中问出来,而是从证人口中问出来再被拿 05/27 12:03
84F:→ Eventis:来弹劾当事人的说法,然後审检脸上开始冒出"狐狸尾巴露出来 05/27 12:04
85F:→ Eventis:了"的表情. 05/27 12:05
检察官:颗颗
86F:推 WaterPisces:如果原po看到"我又不能只听你说词" 又要改酸律师了 05/27 13:06
这不会~因为已经从我们票据法老师那边锻链过了XD 检察官要是不开这种牛头不对马嘴的起诉书给我看 我吃饱撑着特别来这边酸检察官有什麽好处
87F:推 hoboks: 所以你要自己帮你爸辩护啊? 05/27 17:04
如果我念法律的话...很可惜为了省学费~当初只想着要上公立~科系完全没在想
88F:推 coffeeboy37:细节说错真的是很惨 记得刑诉老师(是法官)有讲过 05/27 18:18
89F:→ coffeeboy37:他审理的一个应该是可以判连续窃盗的案件时,被告自己 05/27 18:19
90F:→ coffeeboy37:居然说"我一开始没有想要偷这麽多啦 只是看到了就变 05/27 18:20
91F:→ coffeeboy37:的忍不住..."他的律师当场傻眼... 05/27 18:20
这个也太夸张了XD
92F:推 hoboks:那你还是得请律师 05/28 01:15
原本说要请律师啦~但是两老现在又说让法律程序跑完就好 说应该没事~我就不太想管了... 当初也说没事没事~现在被起诉了还在没事没事... 我不知道他们两老到底抱持什麽心态啦
93F:推 hoboks:你爸还真敢拼 05/28 02:01
他们觉得好就好了~ 自己也常常跟我说~老大不小了该学会自己怎麽判断了 来PO文~跟他们讲~我该说的都说了~要怎麽做就看他们自己了 ※ 编辑: beelezbub 来自: 115.82.183.148 (05/2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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