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ymajesty (ray)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标会欠钱落跑的法律责任是?
时间Tue May 25 01:06:14 2010
请问:我父亲在民国87年起了一个会,88年左右其一位会员陈小姐标到会款後;於89年
左右落跑出境至美国,我父亲於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将陈小姐所签署之本票以诈欺罪名
向板桥地方法院提出告诉,而陈小姐於今年回国;法院即立刻通知我父亲出庭,而陈小姐
於事後会同委任律师;向我父亲提出和解,但我父亲因无委任律师;20万元的会款竟
被陈小姐及委任律师以和解书上的10万元和回美国一万元之口头承诺所骗;事後我觉得不
对,向法院申请再议;高检署以有和解书并且认为陈小姐与其委任律师并无行使任何诈术
使我父亲陷入错误为由,将再议驳回。因陈小姐已有落跑的前科,是否有任何法条或方法
可以让我父亲尽快的拿回会款;因为我认为陈小姐既然有能力能够请委任律师,并有能力
能够同时美国与台湾两地来回;其个人经济能力并不像其本人所述之无法立即偿还。还请
各位乡民能够帮助我与父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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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5.65.146
1F:推 hoboks:10万拿到没? 05/25 01:14
2F:→ raymajesty:10万元我们还没拿到...麻烦大家了~~谢谢 05/25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