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Tjason (ee)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几个法律问题请教大家
时间Sun May 23 11:19:04 2010
大家多多指教
错了麻烦就狂鞭
※ 引述《ahismine (Gone with the wind)》之铭言:
: 感谢你的回答! 大概了解了 但还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 1.
: 为什麽只要是三面关系就不能用346呢?
: 因为掳人勒赎感觉都是会先把人绑在某一处所 再去勒赎他人
当初这里我也不太懂 我只有记结论
我猜是 339跟346 一定要是
A诈欺/恐吓B 让B陷於错误/心生危害 进而为处分行为
因果历程要很固定(范式因果)
跟328一样阿
强暴胁迫 致使不能抗拒 取财 这步骤要固定
所以我们才定一条329"准"强盗罪
因为步骤不同 不该当328 但一样很可恶 所以用329
: 2.
: 对了 为什麽以不法的手段恐吓人家还钱不构成346呢?
: 我只知道如果恐吓人家不还钱就提告 不构成346 但那是因为她的手段(提起诉讼)是合法的
: 但如果说"不还钱就要杀你全家" 这样也不违法吗?
应该说 保护法益不一样
346保护的是财产法益 所以行为人要有"不法所有意图"
"不还钱就杀你全家" 虽然没346 但有305阿
305保障法益是"内在安全感" 所以就算是逼人还钱
只要心生恐惧 就该当305
: 3.
: 强盗罪是328条 不是304喔!^^
: 还是你想说的就是强制罪呢? 可是某甲拿刀架在丙之子乙的脖子上 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而取得丙之财物 应该已经构成强盗罪了吧?
这里我没用328 也是因为我想到范式因果啦
A强暴B 致B不能抗拒 进而拿"C"的财产
这样有没有328 我不太确定
但一定可以讨论304"心理上压迫"
: 4.
: 如果某甲是为了逼丙还他所欠的钱 而用此手段 则某甲构成强制罪而不构成强盗罪(强盗罪须有不法意图)
: 此外某甲亦会构成掳人勒赎吗? 可是掳人勒赎不是要有不法意图吗?
: 所以如果某甲只是为了逼丙还钱 那是不是只构成强制罪?
你有没有注意到 347没有"意图为自己或他人不法所有" 这句话
因为你就算要逼还钱 也不能因此去绑无辜的第三人
也因此呼应我上面讲的 339 346不承认三面关系
347虽然是三面关系 但把"意图为自己或他人不法所有"这句话拿掉
: 5.
: 还有丙拿刀逼迫甲把抢来的钱还他
: 如果他要主张正当防卫 必须是对於现在不法的侵害 那如何判断侵害是否已结束?
: 强盗罪应该是即成犯吧? 所以在丙把财物交付给甲时 甲的侵害就已经结束了吗?
: 如果丙无法主张正当防卫 那他也构成强制罪了?
判断时点应该是 甲什麽时候取得巩固的持有
拿到钱 收进口袋 这时侵害还不算结束
所以如果丙突然扑上去扭打 可以用正当防卫(电影常这麽演
: 6.
: 如果乙跟丙无任何关系 只是正巧走在一块儿的陌生人 那甲构成什麽罪?
: 那第二题和第三题有没有人能够为我解惑呢? 感谢!
(2)"逼你跟我走"这个行为是304 然後"关起来"这个行为是302
其实题目通常会是 A拿刀把B架走 关在某屋
(3)包括成年人 其实你看修法理由第段就知道了
不管成年与否 都有得父母同意的必要
: ※ 引述《KTjason (ee)》之铭言:
: : 满有趣的阿 我试试看
: : 大家多多指教
: : 错了大家就狂鞭罗
: : 只要是三面关系 就只能讨论304或347
: : 这也是为什麽要在346之外 另外订个347的原因
: : 我觉得这其实就是347典型案例阿
: : 304的话 看有没有心理上的压迫(EX.最近亲属)
: : 然後应该都着手了吧 行为都完成了 也放任风险运行
: : 造成法益直接危险
: : 再来就看既未遂
: : 逼还钱 原本应不符合财产法益中的"不法意图" 而无罪
: : 也就是没认知道自己没有刑法之外的法律上权源
: : 但347条文中没有"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346却有
: : 所以为了还钱 可以针对欠你钱的那个人 却不能去绑第三人
: : 346不承认三面关系 跟339一样(司法诈欺除外)
: : 所以上面案例 就算是逼还钱
: : 347一样有罪
: : 304的话 正面审查违法性 一样有罪
: : 争点多个正当防卫
: : 看现在不法侵害结束了没
: : 如果甲已经走了三条街远 那侵害一定结束
: : 但题意的话 我觉得自由开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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