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p (深)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我爸把我的网路线剪掉
时间Mon May 17 13:19:59 2010
管见:(若有缺误敬请指教)
1.(1)刑事部分:告,你想告就可以告的。只不过 起不起诉是另一回事,要看检座怎麽想
你真的想告 可试试告毁损
但我不认为检座会起诉,毕竟是家务事,且所涉财物价值也不高。
(2)民事部分:可以具状告侵权行为,要你爸赔你一条网路线,应该行得通
只是,一条网路线,值不值得你走法院。
当然在这里听起来你是有财产以外的动机。
2.看不太懂你想告的是哪一点,是不让你念研究所?还是要赶你出家门?
如果是把两者合而为一,那就是:假如你去了念研究所,就被赶出家门
如此是有构成强制罪的味道
但因为你已成年并有谋生能力,在民法上你并无受扶养的权利
在法律上他请你离开家门也没有什麽不对 不论你有无去念研究所
所以你若是想告这点 可能会白忙一场
3.(1)刑事部分:你说你还有个哥哥,将来如果你哥尚能扶养你父亲
就算你拒绝扶养,也不会马上陷你爸於生存之危险
那麽你应不至於犯下遗弃罪(87台上2395判例参照)
(2)民事部分:
99年1月17日民法增订1118之1条:
受扶养权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负扶养义务者负担扶养义务显失公平,
负扶养义务者得请求法院减轻其扶养义务:
一、对负扶养义务者、其配偶或直系血亲故意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
体、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为。
二、对负扶养义务者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
受扶养权利者对负扶养义务者有前项各款行为之一,且情节重大者,法院
得免除其扶养义务。
前二项规定,受扶养权利者为负扶养义务者之未成年直系血亲卑亲属者,
不适用之。
若干年後,所谓的受扶养权利者 是你父亲 而负扶养义务者 就是你
看条文的「一、」那边,
届时你若不愿扶养他,则必须上法院 让法官相信你父亲曾对你做出这些事
所以你现在可能得开始搜证
最後我想讲的 既然你已认知到自己可能有潜在的情绪失控基因
表示你应该有能力避免这类情形的发生
仇恨一个人是很痛苦的事
但如果因为这个仇恨而铸下大错
把自己整个人生都赔给了你所仇恨的人
使自己更陷於无垠无涯的痛苦
这样 划得来吗?谁赢谁输?
※ 引述《schmitt (小密特)》之铭言:
: 1.4年前,我当兵的时候,我用自己的薪水申请了网路,
: 结果我爸未经我的许可把它剪断,我可以告他吗 ?
: 2.现在我工作一年半,我想花自己的钱养自己,并且去念研究所,结果他说
: 我不可以念,要赶我出家门,请问我可以告他吗 ?
: 3.如果以後我不想花钱去养他老的时候,请问会不会被他告遗弃 ?
: (PS 我还有一个哥哥)
: 我有一个伯父是精神异常,所以我怀疑我家有潜在的情绪失控基因。
: 他实在太机歪了,已经四年了,我快受不了了,如果内湖出现命案请各位大大不要见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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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8.170.93
※ 编辑: deep 来自: 125.228.170.93 (05/17 13:34)
1F:推 schmitt:感谢deep大详尽的解说.我会多去努力EQ上的问题 05/17 19:09
※ 编辑: deep 来自: 125.226.130.86 (05/18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