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phaniexu (恭喜发财~)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这样到底算是要报侵占或窃盗?
时间Thu May 13 22:36:54 2010
另补问一个问题:
刚刚发现,朋友好像只报了遗失物,(因为没有报案三联单@@,只有遗失物证明)
这样等於警察应该不会主动查案吧?
因为朋友包包遗忘在月台座位上,
到回去拿这段时间不过10几分钟,
但回去已经不见了,也是经过询问,都没有人拾获,
这样报侵占遗失物或窃盗会有问题吗?
是否会被告诬告?
毕竟我们不确定是否真的有人侵占或窃盗,
但是东西消失了是事实....=.=
※ 引述《stephaniexu (恭喜发财~)》之铭言:
: 朋友前几天不小心把包包放在火车站月台的椅子上,
: 上车猛然想起没有拿到,
: 但是火车门已经关了,
: 只好在下一站,立刻坐计程车冲回去拿,
: 没有想不过是15分钟不到的时间,包包就已经消失了....
: 也没有送到服务台、附近派出所,
: 确定是落入小人手中....
: 这样短暂脱离自己持有的状态,对方将之占为己有,
: 是要论侵占或窃盗?
: 去警局是报了侵占,但是总觉得警察也不过是帮你备案,
: 不可能帮你查...=.=
: 不知道报窃盗可以吗?
: 会不会吃上诬告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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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164.46
1F:推 hoboks:不会有诬告 05/13 23:40
2F:→ stephaniexu:谢谢,会请朋友再去报案。刚刚才发现根本没有报案@@ 05/13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