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phaniexu (恭喜发财~)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这样到底算是要报侵占或窃盗?
时间Thu May 13 00:59:01 2010
朋友前几天不小心把包包放在火车站月台的椅子上,
上车猛然想起没有拿到,
但是火车门已经关了,
只好在下一站,立刻坐计程车冲回去拿,
没有想不过是15分钟不到的时间,包包就已经消失了....
也没有送到服务台、附近派出所,
确定是落入小人手中....
这样短暂脱离自己持有的状态,对方将之占为己有,
是要论侵占或窃盗?
去警局是报了侵占,但是总觉得警察也不过是帮你备案,
不可能帮你查...=.=
不知道报窃盗可以吗?
会不会吃上诬告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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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178.231
1F:→ hoboks:记得报案+拿三联单 只备案鸽子不会那麽好心帮你查 05/13 00:59
2F:推 hcya:没有虚构事实就不会有诬告罪的问题 别担心 去报案吧 05/13 01:05
3F:推 depravity:这是侵占遗失物吧 最多罚500*30而已 05/13 02:05
4F:→ depravity:更狠点丢掉证件拿到远方警局乱报拾获点时效一到就变主人 05/13 02:07
5F:→ lemondrink:这样不是侵占遗失物吧, 应该只是处於支配松弛的状态 05/13 03:11
6F:→ lemondrink:事实上掉在车站, 实质上的支配管领人就变成车站了啊, 05/13 03:12
7F:→ lemondrink:如果掉在火车上, 那包包的支配管领应该是车掌(?) 05/13 03:12
8F:→ lemondrink:所以这样应该是窃盗 而且有加重吧 05/13 03:13
9F:推 dosita:看车站有没有监视器,如果有可以调出来查. 05/13 13:32
10F:→ stephaniexu:谢谢,会请我朋友再去警局请警察帮忙查查看^^。 05/13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