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nda101 (我想要只玛尔济斯)
看板LAW
标题Re: [讨论] 共有分管契约终止与分管租赁效力
时间Wed May 12 12:34:19 2010
※ 引述《hoboks (stop号:)》之铭言:
: → ulycess:各种不同的学说必定架构在基本逻辑之上,回归到基本逻辑怎 05/12 10:05
: → ulycess:麽一堆人看不懂,我记得我刚读高中的数学课上了2个礼拜的 05/12 10:06
: → ulycess:逻辑课和基本群论Orz 05/12 10:07
: → ulycess:至於h大说我错的部份,没错,那边的确我错了,我也很久之 05/12 10:08
: → ulycess:前跟p大讲履行利益的观念我错了,然後勒,需不需要我把那 05/12 10:09
: → ulycess:文章自D 05/12 10:09
原来你在15245篇中的推文 说 "
lycess:前面我的确是讲错了
指的是履行利益的部分呀
我还以为你说的是营业利益呢
那这块我讲过这很明显的错误超多次了 也问你好几次说你的回应呢
看来也是没回答= =
: 推 depravity:龙马是网球王子 XD 05/12 11:27
: → hoboks:印象中只有看到你跟p大指出一次错误而已 可是前面讨论到现 05/12 11:43
: → hoboks:在 应该不只一次 例如营业权的争议应该是在侵权行为才会发 05/12 11:44
: → hoboks:生 而在契约责任的时候 权利利益的分别就不如侵权一样有实 05/12 11:44
: → hoboks:益 这点你有讨论了吗? 05/12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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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2.92.187
1F:推 hoboks:误以为营业利益+1 05/12 12:35
2F:推 gcg92615:p大息怒我觉得你的文章清晰 每次都又复习一次观念 功力强 05/12 13:40
3F:推 hoboks:能考上司法官了 功力有差啊:) 05/12 13:42
4F:→ panda101:E大比较强,我很好奇他究竟是何号人物,感觉很神秘: p 05/12 13:53
5F:→ panda101:话说我觉得e大用语很像黄茂荣,都属於看起来很精链,不易 05/12 14:01
6F:→ panda101:阅读或看懂,看起来似乎很厉害的类型XD 05/12 14:01
7F:推 hoboks:E大昵称有名字啊 科科 05/12 14:01
8F:→ hoboks:我猜E大一定不是黄师的学生 05/12 14:02
※ 编辑: panda101 来自: 163.14.32.38 (05/12 14:03)
9F:→ panda101:黄老师的学生文字风格倒是未必就像他:p 如陈清秀,柯格钟 05/12 14:07
10F:→ panda101:我也是黄老师的学生,但我和老师不熟他那一套我也不会XD 05/12 14:07
11F:推 hoboks:科科 我就是从上面这句去猜的 p大你都不认识了 05/12 14:19
12F:→ hoboks:可见E大没跟你同一个老板 05/12 14:19
13F:推 CrazyMarc:学生未必如老师啊,我就没学PD、杀手朱、邱老师的用语.. 05/12 16:53
14F:→ CrazyMarc:不过我肯定E大民诉是很认真的,邱师:没有灵魂的..XDD 05/12 16:54
15F:→ Eventis:其实我觉得我写东西很罗嗦.不过当黄老师的学生好啊,他都说 05/12 20:34
16F:→ Eventis:当他学生,一定可以学到赚大钱的本事.....XD 05/12 20:35
17F:→ CrazyMarc:如果是另外一个黄老师(植根)呢? XDD 05/12 20:37
18F:→ CrazyMarc:话说黄老师的法学方法,我看了几遍还是很多地方没看懂@@ 05/12 20:39
19F:→ Eventis:疑,上面那个黄老师应该就是吧@@a....另一个我不知道耶@@a 05/12 20:39
20F:→ Eventis:黄大法官的书需要耐心的等待同步率调谐完成的契机Orz 05/12 20:40
21F:推 CrazyMarc:我当初念他的税总,发现没把陈清秀的放旁边当注释书很难 05/12 20:43
22F:→ CrazyMarc:读懂,应该是老师留德的关系吧,我读康德三大批判和黑格 05/12 20:45
23F:→ CrazyMarc:尔精神现象学的中译本,同样都有这样的困扰啊 05/12 20:46
24F:→ Eventis:老师对他的书可是很自豪说,把他书读懂基本上就通了XD 05/12 20:47
25F:→ Eventis:由此可证C大在配合注释之後已经彻底通透税总的奥秘XD 05/12 20:48
26F:→ CrazyMarc:只到了解他想表达什麽,实际操作的话嘛...太深奥 XDD 05/12 20:50
27F:→ lemondrink:读哲学书千万不可以读中译本,比起原文中译本才搞死你 05/12 23:19
28F:→ lemondrink:不过读康德和黑格尔确实可领略到德国法风格的可恨XD 05/12 23:21
29F:→ lemondrink:一样是法哲学,Hart就平易近人许多,至少不是词语丛林 05/12 23:23
30F:推 CrazyMarc:推Hart,如果要更基本的就博登海默 05/12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