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ycess (ulycess)
看板LAW
标题[闲聊] 我来做个豪赌吧
时间Wed May 12 11:02:53 2010
我认为符合损益相抵原则时,损失和受益之间必有相当因果关系
有人可以随便举个例子证明损失和受益不必有相当因果关系
而且经我证明无误的话
我把我的帐号自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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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2.133.250
1F:→ depravity:看标题时我还以为是跟证明Poincare猜想一样会有巨额奖金 05/12 11:06
2F:→ hoboks:有没做这个赌的结果差不多 05/12 11:50
3F:→ hoboks:1.你会用你的少数说去解释牵涉到的名词 05/12 11:50
4F:→ hoboks:2.损益相抵中的同一原因事实 依实务通说范围本来就比 05/12 11:51
5F:→ hoboks: 相当因果小 所以符合同一原因事实 当然就符合相当因果 05/12 11:52
6F:→ Eventis:97台上2444,误发保留地证明书致有补缴土增税之损害;误发证 05/12 12:02
7F:→ Eventis:明书并致有免徵遗产税之利益.最高法院以:"上诉人一方面因 05/12 12:06
8F:→ Eventis:被上诉人误发土地使用区分证明书受有损害,另一方面亦受有 05/12 12:07
9F:→ hoboks:断 05/12 12:13
10F:→ Eventis:免徵遗产税之利益,两者需相抵。".这种事情没什麽赌的必要 05/12 12:13
11F:→ Eventis:且ptt没有自砍ID的功能,标的自始客观不能. 05/12 12:15
12F:推 hoboks:自始客观不能 需赔偿信赖利益 05/12 12:16
13F:→ Eventis:同一原因事实造成不同结果在由不同的法律基础,或独立的无 05/12 12:17
14F:→ Eventis:因债务约束都可能会损害范围的损害与利益之间欠缺相关性的 05/12 12:20
15F:→ Eventis:情形. 05/12 12:21
16F:→ Eventis:不考虑契约因不确定法律概念论为无效的情形,可以透过附条 05/12 12:23
17F:→ panda101:就算能自砍又怎样,换个ID就好啦 有啥功能吗 05/12 12:23
18F:→ panda101:要的话就说,永不再上PTT这才有意义XDDDD 05/12 12:24
19F:→ hoboks:这就是我说此命题很不要的原因 原波也没说明要用哪种 05/12 12:24
20F:→ Eventis:的法律行为设计更多这类的情况. 05/12 12:24
21F:→ hoboks:学说来解释相当因果 05/12 12:24
22F:→ hoboks:依照扑马老师对於实务的解释 相当因果是采客观的相当性 05/12 12:25
23F:→ hoboks:是以一个全能全知的人在旁边看为标准 所以全能全知的人 05/12 12:25
24F:→ hoboks:早就看见客观上的一切事实 而损益相抵又用同一原因事实 05/12 12:26
25F:→ hoboks:当标准 又铁定会被全能全知的人看见 所以又有相当因果了 05/12 12:26
26F:→ hoboks:(请疯马克帮我做证一下扑马老师的标准) 05/12 12:27
27F:→ hoboks:而在扑马老师这种标准下 要脱离相当因果就只能有第三人 05/12 12:27
28F:→ hoboks:事後的介入 只是一介入又不被承认是同一原因事实了 05/12 12:27
29F:→ hoboks:所以原则上同一原因事实的集合会小於等於相当因果 05/12 12:28
30F:→ hoboks:个人是不支持扑马老师这种见解啦 我都是采折衷的解释 05/12 12:33
31F:→ hoboks:比较有弹性 05/12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