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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巴纽案胜诉 黄志芳欣慰
时间Mon May 10 20:04:53 2010
巴纽案胜诉 黄志芳欣慰
20100510 18:45:03
(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0日电)新加坡高等法院宣判,中华民国政府赢得巴纽案官司。
前外交部长黄志芳今天对此感到欣慰,并指出判决明确澄清案件本质就是中华民国政府推
动巴纽建交的公款,建交不成即应归还。
新加坡高等法院宣判,中华民国政府赢得巴纽案官司,将可向外交掮客金纪玖追讨2980万
美元的建交款,并据此判决书扣押金纪玖在星财产。根据法律,被告还可再上诉一次。
黄志芳晚间受访表示,2008年4月外交部委托律师在台湾与新加坡分别提告,2年多来新加
坡已陆续宣判外交掮客吴思材、金纪玖败诉,须无条件归还建交款项,这证明他当初的坚
持是对的。
他指出,去年吴思材败诉後,中华民国政府已追回约新台币5000万元的资产,这次金纪玖
败诉,可进一步查扣金纪玖在新加坡的资产。黄志芳表示,2006年吴思材签了中英文版各
1份的文件,文件明载这笔款项是作为推动巴纽建交的公款,建交不成要归还款项,吴思
材也在文件上签名。
他指出,判决结果澄清案件本质是巴纽建交公款,不是金纪玖在法庭上所言是前总统陈水
扁、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要金纪玖担任两岸密使的款项。
黄志芳於2006年8月外交部长任内,同意委托金纪玖、吴思材和巴纽谈判建立全面外交关
系,并於同年9月,把2980万美元汇入金、吴在新加坡华侨银行联名帐户,作为巴纽案的
建交款项,同时三方同意需在中华民国政府同意下才能动用这笔款项。
但是,黄志芳决定终止与巴纽的建交案後,金、吴却拒绝还款,直到2008年在政权交替前
,外交部才委托吕俊昭律师事务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对金、吴两人提出诉讼,要求两人还
款。
新加坡高等法院於今年2月密集开庭审理本案,包括黄志芳、前外交部部长办公室参事张
强生和前亚太司司长、现任驻菲律宾代表李传通都出庭作证;金纪玖则以身体健康理由,
获准在美国洛杉矶透过视讯出庭。9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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