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lcas (神采飞扬)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偷窃的定义
时间Sun May 9 15:30:00 2010
一般偷窃的定义我很清楚
我想要问的是 举个例子
一个人在超市或大卖场 他口很渴
拿了一瓶水就开封喝掉了 但他尚未结帐
请问 这样是否犯法? 犯的是什麽罪?
另外 关於偷窃的认定
若顾客拿了东西 却未结帐
但是他仍然停留在店家范围内
就是它已经过了结帐台 但是仍未出卖场大门这样
这样可以算偷窃吗?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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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5.205.214
1F:推 priorart:还没走就有结帐可能啊 怎证明有窃盗故意? 不过我在家乐福 05/09 15:38
2F:→ priorart:看过女人看四周无人赶快拿熟食吃的(她没看到我在远处) 05/09 15:39
3F:→ bulcas:就是过了结帐台 但是还在卖场内这样阿 05/09 15:48
※ 编辑: bulcas 来自: 140.115.205.214 (05/09 15:48)
4F:推 coffeeboy37:既然都过了结帐台 应该就算了吧...假如用在卖场大门内 05/09 17:43
5F:→ coffeeboy37:当一个分界点,这样比较奇怪吧!? 05/09 17:43
6F:推 CrazyMarc:不同物品的大小、性质,在认定建立自己的支配上是不同的 05/09 17:49
7F:→ CrazyMarc:比如说,一条口香糖,塞进自己口袋时,已使该物脱离卖场 05/09 17:50
8F:→ CrazyMarc:支配,而自己可随时携带离去,已建立自己的支配,故客观 05/09 17:50
9F:→ CrazyMarc:上已经该当;若是电冰箱,则显然认定上会不同。 05/09 17:51
10F:→ CrazyMarc:而主观要件上,要辩称不具窃盗故意...那就看法官了 05/09 17:53
11F:→ CrazyMarc:在建立支配这一点上,结帐台和卖场范围,未必是认定标准 05/09 17:55
12F:推 priorart:口香糖塞入口袋很可能结帐时会拿出来啊 是否建立自己支配 05/09 18:00
13F:→ priorart:依管见应以通过结帐台时为准 05/09 18:01
14F:推 CrazyMarc:听扑码上课讲,实务上认为放入口袋就建立支配了,至於结 05/09 18:03
15F:→ CrazyMarc:帐时有无拿出来,并不影响客观上支配移转的存在 05/09 18:04
16F:→ CrazyMarc:当然,这种论调有很大的问题,以後去卖场可千万别把东西 05/09 18:05
17F:→ CrazyMarc:放到口袋(卖场人员目视不及之处),不然真的有风险啊... 05/09 18:06
18F:→ priorart:PUMA是哪位啊?不会是黄荣坚吧 他不是号称德国车神? 05/09 18:09
19F:推 CrazyMarc:PD师的学生啊,在补习班教刑法 05/09 18:13
20F:推 hoboks:推楼上 我能证明噗噗有讲过 颗颗 05/09 18:14
21F:→ CrazyMarc:楼上是正班还是统整班? 我上统整班的 05/09 18:15
22F:→ bulcas:所以 喝水 窃盗罪成立吗 05/09 18:16
23F:推 hoboks:我上正班 请问统整班是啥啊 总复习吗? 05/09 18:17
24F:推 CrazyMarc:争点班+例题演练 05/09 18:17
25F:→ hoboks:口香糖塞口袋都成立了 举轻明重 大卖场喝水铁成立 05/09 18:18
26F:→ CrazyMarc:其实个人认为啊,因为大卖场普遍设有监视器,又有工作人 05/09 18:18
27F:→ CrazyMarc:员走动,公然地开来喝,虽然是建立自己支配,但是这种公 05/09 18:19
28F:→ CrazyMarc:开的行为,使卖场明显可得知,若之後未有藏匿空罐规避计 05/09 18:20
29F:→ CrazyMarc:价的行为,主观上是不存在窃盗故意的,应该是不成立。 05/09 18:21
30F:→ CrazyMarc:我前年去一趟拉斯维加斯,那边逛卖场逛一半开饮料喝是常 05/09 18:21
31F:→ CrazyMarc:有的,喝完空瓶放在自己的购物篮一起结帐 05/09 18:22
32F:推 hoboks:歪国人真nice 要是在台湾家乐福发生 马上就被通知警察 05/09 18:23
33F:→ hoboks:在外面等着要逮捕了吧 05/09 18:23
34F:→ CrazyMarc:因为台湾人普遍观念是:没结帐你怎麽能喝 XDD 05/09 18:24
35F:推 s9405303:同意一楼,人还没走,就有结帐的可能。 05/09 18:39
36F:→ s9405303:他可能在结帐的时候,空瓶子一样交给收银员,刷那条码。 05/09 18:39
37F:→ s9405303:如果能证明他出了收银台,没有结那瓶水的钱,才算窃盗。 05/09 18:39
38F:推 s9405303:【刑320】 05/09 18:43
39F:→ s9405303:「意图为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 05/09 18:43
40F:→ s9405303:喝水喝掉,是因为他口渴,他先止渴。没有意图使自己不法 05/09 18:43
41F:→ s9405303:所有。 05/09 18:43
42F:→ s9405303:「意图」在於他结帐的时候有没有自动结那瓶水水的钱。 05/09 18:44
43F:推 s9405303:C大所述,"将口香糖放入口袋,已经脱离卖场支配。" 05/09 18:47
44F:→ s9405303:此言不妥。脱离卖场支配的点,在是否通过结帐台,通过 05/09 18:47
45F:→ s9405303:结帐台才算脱离卖场支配。 05/09 18:47
46F:→ s9405303:没有通过收银台,你无法证明他有无320之意图. 05/09 18:48
47F:推 s9405303:我买一颗糖,放入手推车,手推车方格的间隔大,糖会溜出去. 05/09 18:51
48F:→ s9405303:我暂时放入口袋.这不算脱离卖场支配.你要证明我有意图. 05/09 18:52
49F:→ s9405303:是在我通过收银台而不拿出来结.脱离支配的点是在结帐之时 05/09 18:52
50F:推 CrazyMarc:是否有支配移转和不法所有意图是两回事啊 05/09 18:52
52F:→ s9405303:回C大,那就有趣了,刑320的构成要件在於意图,不在於支配 05/09 18:54
53F:→ CrazyMarc:重点在於放入口袋後,卖场事实上已失去对该物监督管领能 05/09 18:54
54F:→ s9405303:窃盗罪并没有写"意图暂时脱离支配" 05/09 18:54
55F:→ s9405303:更有趣! 卖场并无规定"商品一律置放於手推车或手提篮内" 05/09 18:55
56F:→ CrazyMarc:力,而为行为人可随时带走,所以实务认为已建立支配 05/09 18:55
57F:→ s9405303:你卖场内购物,拿在手上,放入环保袋之内,或放在口袋,并无 05/09 18:55
58F:→ s9405303:规定. 05/09 18:55
59F:→ s9405303:当你通过收银台没有拿出来,才算脱离支配, 05/09 18:56
61F:→ s9405303:卖场并无规定你拿东西的方式.一定要置物车或篮子 05/09 18:56
62F:→ s9405303:才算支配之内 05/09 18:57
63F:推 CrazyMarc:窃盗罪客观要件就是原支配的破坏与建立自己支配啊 05/09 18:57
64F:→ s9405303:窃盗罪明文:"意图使自己或他人不法所有." 05/09 18:58
65F:→ s9405303:所以你看到刑320写:意图脱离支配? 05/09 18:58
66F:→ CrazyMarc:至於主观要件的问题,与客观要件要分开看 05/09 18:58
67F:→ s9405303:卖场并无规定你的商品一定要放入置物车和置物篮.没有规定 05/09 18:58
68F:→ s9405303:既然没有规定.那我高兴放在哪里.何来脱离支配? 05/09 18:58
69F:→ CrazyMarc:『窃取』两个字摆在那里,你要告诉我320要件只有意图, 05/09 19:00
70F:→ CrazyMarc:那实在令人蛮讶异的 05/09 19:00
71F:推 s9405303:我更讶异。我刑法课的教授会哭泣。 05/09 19:01
73F:→ s9405303:一来没有脱离卖场支配,二来没有"窃取"的动作。 05/09 19:02
74F:推 CrazyMarc:要论客观要件上未建立支配不会是用主观意图推导出来的, 05/09 19:14
75F:→ CrazyMarc:比较常见的论点是卖场普设监视器&工作人员,因此行为人 05/09 19:15
76F:→ CrazyMarc:对於该物品之处置,并未使卖场的支配完全地被破坏 05/09 19:16
77F:推 s9405303:卖场并无规定你的商品一定要放入置物车和置物篮.没有规定 05/09 19:17
78F:→ s9405303:既无规定,那我要放在置物车篮以外的地方.何来脱离支配? 05/09 19:17
79F:→ CrazyMarc:卖场无规定所以320的要件就改变?理由呢? 05/09 19:18
80F:→ s9405303:320没有写"脱离卖场支配,为窃盗罪" 05/09 19:18
81F:→ s9405303:况且你将口香糖放入置物车以外的地方来行进,并不脱离支配 05/09 19:19
82F:→ s9405303:卖场并无规定你商品的提拿和行进方式 05/09 19:19
83F:→ CrazyMarc:你要用这种论法就没讨论的必要性了,320要件怎麽可能把 05/09 19:19
84F:→ s9405303:"卖场并无规定你商品的提拿和行进方式"假装看不见? 05/09 19:19
85F:→ CrazyMarc:所有的情况一一罗列? 05/09 19:20
86F:→ s9405303:脱离支配是"你自己一个人"主观所说的 05/09 19:20
87F:→ s9405303:卖场没有规定你商品的行进方式.除非卖场说你脱离支配 05/09 19:20
88F:→ s9405303:不然到现在为止,脱离支配仍属"你单方面一人之说" 05/09 19:20
89F:→ s9405303:你当方面一人主观说那是脱离支配.而非客观. 05/09 19:21
90F:→ s9405303: "单" 05/09 19:21
91F:推 CrazyMarc:喔 05/09 19:26
92F:推 s9405303:大家来看^^ 他:喔。 ^^ 05/09 19:27
93F:→ CrazyMarc:你爽就好 05/09 19:34
94F:推 WaterPisces:这没什麽好吵的 何不去作实验看看 05/09 19:36
95F:推 s9405303:大家来看看 他口口声声说"客观客观" 05/09 19:39
96F:→ s9405303:可是目前为止他一个人自己在那里"主观" 05/09 19:39
97F:→ s9405303:他能代表卖场吗?XD 最後他勉强坳出一句"你爽就好"XD 05/09 19:39
99F:→ s9405303:家乐福 客服中心 0809-100-365 查询 05/09 19:40
100F:→ s9405303:不知道卖场是客观,还是C大是客观? XD 喔.我爽就好?XDD 05/09 19:40
101F:推 ameko34:某S真是得里不饶人啊 05/09 19:40
102F:推 s9405303:事情对,与不对。没有饶人与不饶人。 05/09 19:42
103F:→ s9405303:对就对,错就错,不是"我爽就好"←这四个字他先说的。 05/09 19:42
104F:→ s9405303:对与错并不是看我爽或不爽。而是以客观事实为主。 05/09 19:43
105F:推 priorart:感谢S大为敝人以通过结帐台时为判断基准之管见实证! 日後 05/09 19:45
106F:→ priorart:应以此说为通说为宜 05/09 19:45
107F:推 team5566:无罪 05/09 20:26
108F:推 hoboks:真强 还打电话实证勒 05/10 12:54
109F:→ hoboks:我都用skype打 电脑旁边再放录音笔录 这样录的清楚又不用 05/10 12:55
110F:→ hoboks:甚麽技术 不然一般录skype的软体都要钱 05/10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