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rulin (忘记了)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是否应该和解呢?
时间Fri May 7 23:13:51 2010
和解只能针对民事责任,如果现在系属於刑庭,
和解只是对最後法官量刑比较轻,但并非诉讼上和解,
也就是算诉讼外和解,诉讼外和解很没保障。
风险是可能拿不到钱,也就是有害无利。
和解时记得先拿到钱再签和解契约。
※ 引述《licklabium (转体侧身并步起跳回位)》之铭言:
: 我老婆的妹妹现在在外面租房子,几个月前租屋处被偷了
: 四个房客的房间都被偷,有报警处理,後来偷的人有抓到
: 对方有四个人,有两名是有吸毒前科者
: 他们是利用工具破坏门之後,把手伸进去开锁後行窃的
: 而且他们偷了很多户,其中包括一个高等法院的法官家
: 今天地方法院寄来了一封信,问我老婆的妹妹是否愿意和解
: 要的话,大概多少金额愿意和解
: 另外问针对他们潜入家中一事是否要提告
: 我想请问,如果以自身安全优先考虑,是否应该和解呢?
: (其实我是建议她不和解,但搬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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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oboks:推推 05/07 23:29
2F:→ hoboks:先拿到钱才是真的 05/07 23:30
3F:→ newrulin:你的推怎麽是箭头... ~"~! 05/07 23:32
4F:推 hoboks:可能离你的文章发表时间太近喔 捕推推 05/07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