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EG (好饿 好饿 好饿)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别人帐户下 但是我的钱
时间Wed May 5 20:19:24 2010
王小姐为退休老师 有18%帐户(额度100万左右) 有退休金 但却到处欠钱
因为王小姐欠了我一笔钱 所以在协议之下 王小姐同意将18%的帐户交由我使用
同时间 王小姐签了本票 与 给我使用帐户的同意书 自此使用了两三年以上
除了帐户名字外 这18%帐户跟我的没两样 里面的100万也都是我的
但在最近 有其他被欠钱的债主 将王小姐18%的帐户扣押
导致王小姐18%帐户中 我的钱完全被冻结 <<<-------- 这就是问题所在
我目前有两个方法解决
1.用本票:这能让王小姐一定得还,但是她必须要还五年以上,我不希望拖那麽久
2.告债主:因为钱是我的,我有同意书甚至本票,王小姐至今也口头承认钱是我的,
但毕竟帐户的名字不是我的,所以胜算未知。
所以想请问各位 这状况怎麽解决 我不希望有任何一毛钱被债主拿走
非常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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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204.60
1F:推 hoboks:证明是你的後 撤销假扣押 05/05 20:43
2F:推 hoboks:叫债务人声请撤销or由你以第三人地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05/05 20:46
3F:→ Eventis:在银行的钱是"债权",形式实质都是王小姐所有,没有阻止债权 05/05 21:16
4F:→ Eventis:人收取的理由. 05/05 21:17
5F:推 ChrisBear:应该可以提起第三人异议之诉? 05/05 21:37
6F:→ Eventis:这位第三人也只有对王小姐的债权啊,找不出哪里是可以排除 05/05 21:46
7F:→ Eventis:强制执行的权利.难道要主张信托,然後依信托法12II,III@@? 05/05 21:50
8F:→ lemondrink:喔!天啊!这跟我前两个礼拜念的案例超像 XD 05/05 22:36
9F:→ kikiapple:每个被扣押钱的人 都可以找一个朋友来 说是朋友借放 05/05 22:37
10F:推 hoboks:可以找一下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的例子 假设管委会以该老师 05/05 23:21
11F:→ hoboks:为立约人开立存款户并且在帐户名称并列 05/05 23:22
12F:→ hoboks:司法机关会认定不能扣押该帐户 05/05 23:25
13F:→ hoboks:所以你只能以你拥有老师的授权书+你有帐簿 证明你才有支配 05/05 23:26
14F:→ hoboks:此帐户的权力 看看法官对於实质上你能动用这笔钱的关系 05/05 23:27
15F:→ hoboks:做如何的认定 05/05 23:28
16F:→ Eventis:"并且在帐户名称并列"<----出名是差异很大的. 05/05 23:37
17F:推 hoboks:不过如果并列的话 分行有权不扣押喔 05/05 23:43
18F:→ hoboks:在原波是退一步争 已经被扣押了 看看能不能撤销 05/05 23:44
19F:→ Eventis:18%的退休金优惠存款,不可能并列的吧Orz 05/06 00:38
20F:推 ulycess:华生,你搓中盲点了 05/06 07:54
21F:推 depravity:18%可以帐户借人应该换国家来跟你要求返还不当得利了 05/06 08:58
22F:推 newrulin:赞成楼上D大 +1 05/06 12:25
23F:推 hoboks:这样大家之间的法律关系会趋於复杂 颗颗 05/06 12:33
24F:→ hoboks:当事人有老师 原波 除原波外的债权人 18%主管机关 05/06 12:35
25F:→ hoboks:四人大混战 05/06 12:36
26F:推 depravity:原PO是必不胜的一方吧 05/06 14:02
27F:→ depravity:A.特殊帐号专属不能借→契约不对抗第三人→钱不是她的 05/06 14:03
28F:→ depravity:B.可以借→冒领18%→还利息 05/06 14:04
29F:→ depravity:个人认为 去借别人18%帐号和18%帐号去借钱来放是不一样 05/06 14:05
30F:推 CrazyMarc:参与分配比较实际 05/06 16:20
31F:→ TREG:非常谢谢大家的意见 真的很复杂 唉~活该 真的谢谢 05/06 17:04
32F:推 meblessme:如果一个18%帐户借了一笔10%的债放在帐户里 05/06 22:02
33F:→ meblessme:那不就现赚8%而且借越多赚越多 05/06 22:02
34F:→ meblessme:所以18%应该会有限定存款来源 如薪资等 05/06 22:03
35F:→ lemondrink:早年的18%帐户没有这限制 是晚近才有 限定只出不入 05/07 00:55
36F:→ hoboks:18%应该有限存款上限喔 不然要是被存了10亿还得了 05/07 05:38
37F:→ hoboks:一班很常见的老师 都是一百万吧 05/07 05:38
38F:→ hoboks:不过现在的18%帐户如果限定只出不入 对原波就很不利了 05/07 05:39
39F:→ hoboks:原本我想到的例子是 假设一位路人甲汇款汇错 汇入18%帐户内 05/07 05:40
40F:→ hoboks:结果被该帐户的债权人扣走了 应该还是要把这笔误汇的钱 05/07 05:40
41F:→ hoboks:返还才公平 05/07 05:40
42F:→ hoboks:可是如果只出不入就不可能有这种例子了 05/07 05:41
43F:→ TREG:我手边的18% 没限定存款来源 有上限 这几年上限只剩90多万 05/07 05:57
44F:→ TREG:我这些帐户开户应有五年以上 这几年来使用上 有出有入 05/07 06:01
45F:→ TREG:出入一年数十次 少则1-2万 多则数十万 要说我误汇很难~唉 05/07 06:06
46F:→ TREG:目前靠本票吧 反正对方有退休金 省得不告没事 一告反而出事 05/07 06:09
47F:→ TREG:而且 问律师也没很大的把握拿回 复杂阿 非常谢谢各位 05/07 06:12
48F:推 hoboks:我举误汇的例子是指 未必是该帐户里的钱债权人就可以全部 05/07 06:20
49F:→ hoboks:扣走 05/07 06:20
50F:→ hoboks:更正一下 扣是扣的走 会不会被撤销而已 05/07 06:22
51F:→ hoboks:请领退休金的权利不得扣押喔 05/07 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