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请支持安乐死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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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一事不再理与释宪
时间Mon May 3 15:47:05 2010
简单来说,一事不再理的精神是什麽:
一,不要浪费司法资源
二,不希望双方无限度的纠缠
可是想到这里就让本人非常生气
既然如此,凭什麽要定谳才能释宪
就拿这44个死刑犯为例,
哪一个不是已经缠讼了四五年以上了,
十年以上的也不少
如果缠讼了半个青春,
然後一个释宪就能跟你说
你这十年来所根据的法律是错的,全部都应该重来,
你会怎麽想?
--
人世间最可悲的一件事;
莫过於人世本来就是可悲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9.38.197
1F:推 hoboks:........... 你的生气已经让你的理智断线 05/03 15:52
2F:→ hoboks:丢出一堆问题 然後都没解决完 现在又提出释宪太慢的问题 05/03 15:53
3F:→ hoboks:所以你到底要不要弄清楚甚麽是一事不再理? 05/03 15:53
4F:→ team5566:有断章取义之嫌 05/03 15:56
5F:→ meblessme: 那我推论的结果对吗? 05/03 16:03
6F:推 hoboks:你总共丢出那麽多议题 某些议题一定是对的 05/03 16:04
7F:→ hoboks:可是讨论的不深入+某些议题错误 所以只能给 雨八 05/03 16:04
8F:→ hoboks: 令刀 05/03 16:05
9F:→ newrulin:我选择放弃。 05/03 16:09
10F:→ meblessme:反正这样最累的是司法界人士不是我 05/03 16:19
11F:→ meblessme: 我只是替没有法律素养的大众生气罢了 05/03 16:20
12F:→ hoboks:的确大家都会被你弄得很累:) 05/03 16:31
13F:推 lighthouse:楼上何必跟自认为能代表乡民的人认真... 05/03 17:13
14F:嘘 RobertAlexy:没念书 没搞清楚定义 05/03 17:32
我要了解一事不再理 目的是知道 这跟死刑释宪的关系是什麽
而现在
我知道了 一事不再理在法律上不能限制释宪
但我主要的目的就是说明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 第五条第二项
是怎麽样子的
事实上的侵犯了法律中
一事不再理的这个原则 和 一事不再理的精神
以及
诉讼双方的权益
※ 编辑: meblessme 来自: 123.192.83.91 (05/03 20:40)
15F:推 hoboks:这一条要怎麽侵犯一事不再理啊 误很大喔 05/04 00:39
16F:→ team5566:原PO观念不正确 05/06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