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vlee (jason)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侮辱网路ID是否涉及公然侮辱罪
时间Sat May 1 18:58:11 2010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铭言:
: 因为之前看到判例我有点迷惑了
: 甲说:网路ID并无人格所附着,故侮辱ID并无伤害人格的可能性,因此不够成公然侮辱
: 乙说:没有网路ID则人无法发嫌,故网路ID有特属性,因此侮辱ID就等於侮辱ID所有人
: 请各位大大发表自己的意见吧,跪谢
甲说是错的。在采注册制的网站,网路ID就像人的名字,怎麽会没有人格附着?
不说别的,就只拿批踢踢来看,当有一个「jasonvlee」这个ID发表了一篇惹起
众怒的文章,接着就出现另一篇「jasonvlee是猪头」的文章,那看到这篇文章
,而在文章下面大推「骂得好」的不特定多数使用者,会觉得被骂猪头的是萤幕
上「jasonvlee」这几个英文字母,还是在另一个萤幕前使用「jasonvlee」这个
ID的人?接着发动的人肉搜索,是去搜索「jasonvlee」这几个英文字母,还是
背後的人?
ID只是名字,在采注册制的网站,对ID的公然侮辱,不会因为骂的是ID就不构成
公然侮辱罪。以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五、六年前法院就是采这样的意见(但检察
官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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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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