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请支持安乐死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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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得] 死刑是恶奴欺主
时间Sat May 1 10:35:40 2010
有人说 在民主国家,国家是人民的奴仆,
奴不能欺主,所以国家无权订定判定死刑,
我必须说,法律并不是我与国家订定契约,
在民主国家,国家的主体是人民,
法律是我跟所有其他国民订定的契约,
所以,立法机构在立法时,
司法权跟行政权是没有参与投票也无投票权
的(至少台湾是)
所以法律是国民意志的显现方式,
是人民订定法律来管理政府,并委托政府执行,
而非政府与人民订约来管理自己跟人民。
所以恶奴欺主,只有在:
1.国家违反法律、疏/过於执行法律、
2.立法者疏於/故意不订定符合国民意志利益的法律;
立法者故意订定不符合国民意志利益的法律。
人有没有权力决定别其他生命的生命呢?
这个问题并不是该不该,而是 能不能:
我们可以观察到,在没有法律的世界里,
生命权并不存在;
永远是强欺弱,大吃小,
母亲会抛弃甚至杀害自己不喜欢的子女,
所以,人是能够决定别人生命的,
而且会因为有这个能力而滥用这个权力的。
白色恐怖、大屠杀、欧美军虐囚都是这样来的。
当然,政府也会滥用死刑,
所以我们会对死刑的判定跟执行,订定严格的规则,
但是,有没有权力废除死刑,
不是政府的权力,而是人民的权力。
所以死刑的问题并非:国家凭什麽越权剥夺我的生命权,
而是,
我凭什麽能跟其他国民订定别人不能杀我的契约。
当然就是在预设平等的法律状态下,签订大多数同意的契约,
於是废死只有在:
大部分国民都同意"其他人不管侵犯了我任何的权利,
我都不同意让对方死。"
的状况下,订定废死的法律,才是真正合理合法的。
也就是:
在台湾,
因为释宪已经表示现行法律中死刑不违宪。
所以只有修宪明订废除死刑通过实施,
才能算是正确的废死。
在此之前,行政司法权单方面拒判拒执行死刑,
或立院单方面废除刑法上的死刑,
才是恶奴欺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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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9.38.197
※ 编辑: meblessme 来自: 211.79.38.197 (05/01 12:49)
1F:→ hoboks:你推出 人是能够决定别人生命的 这句推太快 05/01 13:59
2F:→ meblessme: 能是指能力 05/01 14:32
3F:→ meblessme: 能做得到就是能,不可能做得到才是不能 05/01 14:34
4F:→ meblessme:人类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人能杀其他生命 05/01 14:36
5F:→ meblessme: 这里不指涉价值判断 05/01 14:37
6F:→ meblessme: 甚至在价值判断上,人也常会判定 05/01 14:44
7F:推 hoboks:所以希特勒也能决定犹太人生死 你应该蛮支持希特勒 05/01 14:45
8F:→ hoboks:筛选优良基因做法的吧 05/01 14:45
9F:→ meblessme: 应该把这个生命杀掉以利益此方或彼方 05/01 14:45
10F:→ meblessme: 所以无论就意识或能力,人都是能干掉 05/01 14:47
11F:推 hoboks:希特勒也这样主张过啊 他只觉得亚利安民族最优 05/01 14:47
12F:→ hoboks:所以干掉烂民族 只让亚利安民族繁衍 最符合他的理想世界 05/01 14:48
13F:→ meblessme: 这个主题与希特勒无关,请勿离题 05/01 14:50
14F:→ meblessme: 若没法律,你敢保证你不会干掉别人? 05/01 14:56
15F:→ meblessme: 以维持或保障自身及同伴的生存 05/01 14:59
16F:推 hoboks:所以才需要有法律约束不是吗? 05/01 15:01
17F:→ hoboks:没法律 杀一个人给你一百万 有多少人会去做? 05/01 15:01
18F:→ meblessme: 所以我说我的生命权是和社会交换来的。 05/01 15:12
19F:→ meblessme:而不是谁给我的。我本来就没有生命权 05/01 15:14
20F:→ meblessme: 是与社会交换後我才有生命权的 05/01 15:20
21F:推 RobertAlexy:素人法理学家m大又来发表空想的高见了 05/01 15:48
22F:→ RobertAlexy:要讨论契约论 何不先看看霍布斯洛克卢梭再来胡扯呢 05/01 15:49
23F:→ meblessme: 基於我跟社会交换来的言论自由权 05/01 15:50
24F:推 RobertAlexy:我只是好奇阁下宁愿一直去脉络化的空想 也不愿念点书 05/01 15:52
25F:推 chihchien:先念念那些释字再比较时空背景後 再来谈论是否合宪问题 05/01 16:52
26F:推 newrulin:纯推【素人法理学家】。R大GJ, 05/03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