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atshiau (百P)
看板LAW
标题Re: 学生一定要穿制服吗?
时间Fri Apr 30 14:36:15 2010
我也是认为穿制服很奇怪拉,不过目前似乎没有救济的方法
早年学校(不论公私立)和学生的关系是被定位为特别权力关系(行政法院41年判字第6号判
例参照),因此学生无论如何都不能提起救济
在释字382号做成後,扬弃特别权力关系改采特别法律关系说,虽然学生可以提起救济,但是
要是学校的处分要改变学生的身分并对其受教育之权利有重大影响
因为是否穿制服对於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无重大影响,因此不得提起行政救济
又值得注意的是大法官并未区分公私立学校,认为公私立学校在对於教育方面都是国家公
权力的行使
至於学说就比较复杂,有的同意大法官的见解(李惠宗),有的认为应该回到一般法律关系,
全部适用法律保留(董保城),有的认为公立学校适用特别法律关系,私立学校适用私法契约
关系(张嘉尹),全面主张不论公私立学校都为私法在学契约的也不乏其人(周志宏)
因此前面有人认为在学关系适用私法契约也不能说错,只不过是学说争议而已,没有对错
可言,学说乱流不就是法律人常常遇到的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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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43.209.137
1F:→ hoboks:推这篇用心 04/30 14:48
2F:推 newrulin:我只是闭门造车,根本没想那麽多学说,只是我认为穿制服 04/30 16:09
3F:→ newrulin:的管理行为要用到救济还有点远,个人认为必须是要先有 04/30 16:10
4F:→ newrulin:侵害才有救济,而穿制服是否属侵害or合理侵害(限制) 04/30 16:10
5F:推 RobertAlexy:赞同你的见解,谢谢指正。 04/30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