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y250andy (凉面)
看板LAW
标题学生一定要穿制服吗?
时间Fri Apr 30 00:07:35 2010
我以宪法第二十二条为基础(宪法第二十二条「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权利,不妨害
社会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宪法之保障。」),我强调穿着上的自由,在不妨害社
会秩序及公共利益下,衣着上的选择权应是人民穿着上的自由也可以说是一个人,
对於人格的展现。
但是现在学校仍要求学生须穿着制服,并且以特别关系上的管教权来合理化这个手
段。但是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他的手段已经明显欠缺其正当性且有违衡量原则并且穿
着制服所要达到的目的并不明确。
首先我们对於特别关系做些解释,目前法律特别关系所规范的是军人、警察、公务
员及学生,我们对於似这做些比较:警察及军人我对他们需穿着制服的解释是警察
应为政府赋予他有逮捕人民且可以拥有枪械等,所以他们对於人民具有可以适时侵犯
的权利,缩以需有相对的做法来让人民得以判断,因此警察穿着制服是有相对权力下
的义务。而军人须穿着制服更是特别了,军人相较於其他人是最不自由的,基於对国
家安全影响之重大且他们代表的是国家是否安全的指标,而且军人的火力以及集结力
更远大於警察相较於人民他们是受军事审判,因此我们可以说他是因为对国家影响之
重大乃因此需受限制。
公务员是其中不需要穿着制服的,但是其工作对於人民也会有侵犯,因此若公务员不
用穿着制服的话那麽学生应该更不需要。我们学生并不像公务员因其工作可能侵犯人
民,也不像警察有公权力可以侵犯人权,更不像军人对於国家影响之重大。因此我们
可以说他限制人民穿着制服更是欠缺其正当性,而且学生不穿着制服对於社会并不会
有什麽影响,好比大学生!!
因此如果校规规定学生的穿着或是配件EX:项链、戒指、耳环等……我们可以说他欠缺
其正当性,因为我们并不了解他所要维持的是什麽,况且带不带项链、戒指对於他人
并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更可以指责他已经违反宪法所要保障的人格权中的自由之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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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Beijingman:不要什麽都要提宪法法律 04/30 08:22
2F:→ WaterPisces:这不是国小就有的辩论题目 学生应不应该穿制服上课 04/30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