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rulin (忘记了)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关於不动产仲介的纠纷
时间Fri Apr 30 00:07:07 2010
原文恕删。
小弟个人认为,甲的确有代理权授予乙,
如果把越权代理部分解为有权代理对甲比较有利。
把代理与委任抽离(分开)观察,
甲 乙
效力归属 \ / 行为作成
丙
所以乙丙间订立的544万房屋买卖契约,效力直接归属於甲。
所以是甲要把房屋移转给丙,丙把544万移转给甲。
为此时甲乙间有一委任契约,是乙可以帮甲收544万,
然後乙再将544万交给(移转)甲,
而甲基於委任契约要给乙5万。
此时,乙只将52x交给甲,甲可以基於委任契约,要求乙移转剩下的2x万,
如以不移转,甲可以主张债务不履行,不当得利等等。
**其实我一直想推无因管理,但是,推论不出来,因为是有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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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8.95.26
1F:推 hoboks:这主张比解约来的优 04/30 00:13
2F:→ hoboks:反正也撤销不了 科科 04/30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