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os (不要再发卡啦 超过一副牌)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有谁倒过歉或是喝过咖啡的
时间Wed Apr 28 23:35:46 2010
他板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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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篇文章证明你们在追文,
从桃园版追到这里
连doctor版也追文
尤其是一天到晚只会嘘
乱回答一堆文章
有本事报名字法庭上见
桃园版跟法律版的
有的都在地院见面了
妨害名誉的赔偿费
你也等着赔偿
版上的文章都是证据
...............................
所以
简单的问
有谁中标的了???
(法律板应该是指这边 不是PttLaw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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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207.184
1F:推 ChrisBear:喔...我好怕上法院><" 04/28 23:40
2F:推 hoboks:哇塞 我好怕喔 都不发在这里要发在别的地方 屋屋 04/28 23:42
3F:推 hoboks:可是他4/14就没发文了 04/28 23:45
4F:→ enos:你们看起来一点也没有怕的感觉 = = 04/28 23:54
5F:推 hoboks:那你有怕吗? 04/28 23:57
6F:推 WaterPisces:XD 04/28 23:57
7F:→ enos:怕麻烦而已 桃检的听到"用热水消毒" 笑了很大的一声 XD 04/28 23:58
8F:推 JackeyChen:哈 我竟然猜得到是谁 还好我都只是路人 XD 04/29 00:00
9F:推 hoboks:所以你被请到侦查庭去了? 04/29 00:00
10F:→ enos:没啦 写信去问 承办人搞不清楚 事情太复杂了 04/29 00:02
11F:→ enos:真要是被请去侦查庭 哪会这样心平气和 04/29 00:04
12F:→ hoboks:是喔 真的很复杂 你还可以知道承办t先生案件的检察官喔 04/29 00:04
13F:→ enos:非也 是民众信箱的承办人 哪有可能直接找到该案的检察官 04/29 00:06
14F:→ enos:一堆案子耶 不会都是同一个人承办啦(又不是衰神附身) 04/29 00:07
15F:→ hoboks:侦查不公开 要等到自己被传了 才能知道有没被告吧 04/29 00:07
16F:→ hoboks:我堂妹说可以拿身分证去检察署查 不过我没试过 04/29 00:08
17F:→ enos:所以只是怕被传很麻烦 其他倒是还好 04/29 00:09
18F:→ hoboks:又没人骂他啥 他要告也没人阻止的了他啊 04/29 00:10
19F:→ hoboks:台湾法律对这种人无可奈何 她想告谁就可以告 个资也会被他 04/29 00:10
20F:→ hoboks:拿走 一切都是合法的 莫可奈何Orz 04/29 00:10
21F:→ enos:肌肉疲劳产生"碳酸" 这种吊诡的知识 检察官应该知道谁在乱吧 04/29 00:10
22F:→ enos:我最怕个资外泄 真要是遇上了 我宁可用其他解决方法 04/29 00:11
23F:→ hoboks:科科 他波文的方式还蛮好笑的 04/29 00:12
24F:→ enos:一天到晚在兴讼 不可能照单全收吧?? 04/29 00:12
25F:→ hoboks:有啥方法 倒楣变成侦字案 最後不起诉的话 不起诉书上面 04/29 00:13
26F:→ hoboks:就有个资了吧 还是你想付钱跟他和解? 04/29 00:13
27F:→ hoboks:你可以看看林英典的案子 他告过那麽多人 地检也都照单全收 04/29 00:13
28F:→ enos:恩恩 都是要付钱 我宁可把钱给律师 04/29 00:16
29F:→ hoboks:你有骂过他啥吗? 不然干嘛那麽怕被他告? 04/29 00:18
30F:→ hoboks:我为一觉得倒楣的就只有个资会被他拿走 04/29 00:18
31F:→ hoboks:可是我也拿到他的个资 很公平啊 哈哈 04/29 00:19
32F:→ enos:我想想 没有 只是到桃园+个资外泄很麻烦 04/29 00:19
33F:→ enos:有个资就可以搞很多了....... 04/29 00:20
34F:→ enos:而且个资上应该是写我家地址 管理员很凶 哈 04/29 00:20
35F:推 Sanji:嗯 法律板因为他突然变的有点热闹 0.0 04/29 00:23
36F:→ enos:只是我猜有人会边听边笑 笑到无力问问题 04/29 00:25
37F:推 hoboks:个人以为 此案应该不能给桃园地检署管辖 04/29 00:27
38F:→ hoboks:若是接到桃检的传票 要申请移转到北检来管 04/29 00:28
39F:→ enos:不是先告先赢吗?? 04/29 00:28
40F:→ hoboks:Ptt主机在台北 不给天龙国以外的人管 科科 04/29 00:28
41F:→ enos:对喔 PTT主机所在地 04/29 00:28
42F:→ hoboks:声请移转管辖搂 04/29 00:29
43F:→ hoboks:北检就在我家旁边而以 不过我看他到时候应该摆烂不出庭吧 04/29 00:29
44F:→ hoboks:台湾法律对原告比较有优势 先发动攻击就赢一半了 04/29 00:30
45F:→ enos:= = 法官应该会很想知道 为何念护理的 会不知道热水跟乳酸吧 04/29 00:31
46F:→ hoboks:t先生念护理喔? 你怎麽知道他这麽多八卦? 04/29 00:33
47F:→ hoboks:还是你变成他的粉丝了???科科 我都没追他这麽多文章耶 04/29 00:33
48F:→ enos:我还不知道他是男的女的 也不想知道 = = (鸡皮疙瘩起一身) 04/29 00:34
49F:→ enos:反正就全打包 到时有需要再给庭上笑笑了 04/29 00:35
50F:推 ChrisBear:告到我就先声请移转管辖 04/29 02:37
51F:→ enos:笔记ing 要跑大家一起跑 04/29 08:31
52F:→ area:哇我也知道是谁耶 05/03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