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08100710 (Mike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房屋买卖贷款金额不足解约问题
时间Tue Apr 27 20:56:50 2010
当初签买卖合约书时,因怕公营银行贷款不足会违约,故当时有加注一条但书{如房屋贷款
未满510万及分30年时则此合约不成立},但当时没注意该但书没加注该银行需为公营银行,
如今我贷款未满510万想解约,仲介却说他那边可向其他民营银行贷款且会贷成,如我想解约
的话则算我违约,但到现在民营银行贷款部分我因怕去贷了就如同他们说的会过,因此我到
现在还没去申办,请问我现在如果在还没申办民营银行贷款前解约的话真的算我违约吗?
因为他们一直说他们有办法让我贷到所以我违约订金要被没收,让我现在非常担心.假设要
走法律途迳的话我胜诉的机会大吗?希望各位法律人能帮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小弟我感激不
禁~
另外我为了预防起见有找到一条广告不实的方式,当初该房屋广告说此房距离车站600公尺
及走路10分钟,但如今我发现距离为1000公尺且走路一定要20分钟,请问用这条解约的话可
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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