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pvvqol (DD猪)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民事假处分事件是非讼事件吗?
时间Tue Apr 27 11:13:32 2010
其实是做法院组织法考古题碰到的...
题目:司法事务官之职务为何?若某法院要求其司法事务官处理民事假处分事件,在法理
上是否妥适?
第一个小题没什麽疑问,主要就是法院组织法§17-2写出来大概就完结。
第二个小题的部分即是小弟想问的:
一般认为司法事务官的设置目的是为了专责处理非讼事件。
所以小弟本来想引用法组§17-2第三项的条文,
想说大概是以司法院函令定之。
然後看了一下补习班的书,
里面有提到98年6月1号院台厅司一字第0980012909号函,
函文内容有提及法组§17-2第一项第一款保全程序的部分:声请及撤销假扣押事件。
但是没有提到假处分事件。
所以小弟就上网查了一下,知道民事保全程序有三种,
又在版上以「假处分」搜寻,
只有2008年的时候有人回答学说上多数认为假处分是非讼事件。
所以这题的解法是否应将假处分的性质认定,
以数说并陈的方式列出,
最後再下个「法理上认为是非讼事件,故得交由司法事务官」的结论?
如果是的话,可以请问一下假处分的性质有哪几个学说吗?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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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相同的路上,
眼睛却望着不同的方向......
错身而过的默契,
远比最初就不相识,
还来的更令人心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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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oboks:我对非讼比较不懂 不过假处分是在民诉学的耶 04/27 13:29
2F:→ hoboks:民诉应该不会教非讼的东西吧 04/27 13:29
3F:推 hoboks:题外话 司事官今年听说招生名额是0 04/27 13:32
4F:→ ChrisBear:保全程序关於假扣押假处分部分都是非讼事件 只是放在 04/27 14:27
5F:→ ChrisBear:民诉上 即非讼事件诉讼化 假处分性质起麻有二说 04/27 14:28
6F:→ ChrisBear:诉讼法说 非讼法说 反正自己扯的有理由就好 04/27 14:28
7F:推 hoboks:原来如此 受教了:) 04/27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