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请支持安乐死自由化)
看板LAW
标题Re: [请益] 回复原状与折旧之吊诡
时间Mon Apr 26 11:08:30 2010
※ 引述《newrulin (忘记了)》之铭言:
在下也想跟着问一下,
如果我有一台骑了十几年的老车,
虽然状况不是很好,
但还是可以拿来代步。
基本功能都还良好
也得靠着这部车每天上下班。
有一天骑这台车被撞了,
我这边无过失,人没事,
但车子经评估已经不能修来骑了,
或者,修的价格接近买一台新的了,
因此我就没代步车了,
实务上我可以要对方赔多少呢?
: 如标题所说,回复原状是损害赔偿的原则(213I),例外於回复不能或显有重大困难
: 及逾期不回复时(214、215),债权人才能要求金钱回复。
: : 第 213 条
: : I 负损害赔偿责任者,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定外,应回复他方损
: : 害发生前之原状。
: : II 因回复原状而应给付金钱者,自损害发生时起,加给利息。
: : III 第一项情形,债权人得请求支付回复原状所必要之费用,以代回复原状。
: : 第 214 条
: : 应回复原状者,如经债权人定相当期限催告後,逾期不为回复时,债权人得
: : 请求以金钱赔偿其损害。
: : 第 215 条
: : 不能回复原状或回复显有重大困难者,应以金钱赔偿其损害。
: 但回复原状,仅只回复於侵权行为发生时之状态or契约成立时之状态。
: 所以回复原状时必须考虑折旧。折旧的标准,之前上会计学(初会),有听老师说过
: 某个政府单位有公布。
: 假如,一台机车折旧5年,A有一台机车在第6年发生侵权(车祸被撞),
: 此时A得对侵权行为人主张回复原状,不论谁修,此时机车经修复後花费11元
: (10元材料1元手工),此时在诉讼上是会被分开计算的,也就是10元折旧,1元不折旧,
: 但因为A的车经折旧後价值是0元,所以此时会发生民法216,你只要回复到0元状态即可
: ,结论是,侵权行为人只要赔偿1元。
: 以上是个实务上的小知识。
: 此时会发生一种很吊诡的事,A的确有损害,一台旧车不见了,但经赔偿後,
: A什麽都没有拿到,所以【旧】就该死??
: 所以折旧之计算有无更好的方?? 避免A确实受到损害,却不会因为折旧而变得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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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最可悲的一件事;
莫过於人世本来就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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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9.38.197
1F:→ hoboks:赔一台十几年 可以代步的老车 04/26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