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请支持安乐死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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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神棍诈财骗色是否属宗教自由
时间Sat Apr 24 09:15:10 2010
我们常常可以在报章杂志上看到,
某个神棍又在骗财骗色了。
而信徒却总是乖乖的奉献出金钱与身体,
但最後却反悔,认为对方是诈骗。
可是当初同意作这些奉献时,
不也是因为相信该神棍的宗教观,
而在相同的宗教架构下,
而合意做出这些奉献行为吗?
这样的话,
除非能证明该神棍的宗教行为是纯属诈骗,
否则只要不违反通奸、儿少法等。
应该都算是信仰自由吧!
否则,若是某次我因为信仰基督教
而被募捐了一千元,
改天我不信基督教了,
不就可以声称基督教对我进行宗教诈骗了吗?
进一步来说,
如果我们不需证据就能认定性交修行、性交驱魔、除业障、除婴灵是诈骗。
那四大宗教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的理论为真啊,
为什麽他们就能进行各种募款。
或者 声称某些物品经过加持可以消灾解厄
或者 吃香灰具有疗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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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最可悲的一件事;
莫过於人世本来就是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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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9.38.197
1F:→ mcid:先帮你补血 04/24 10:17
※ 编辑: meblessme 来自: 211.79.38.197 (04/24 10:47)
2F:推 OAzenO:又来了 论文题 04/24 12:12
3F:→ mcid:当第一位说你有毛 你可以反讥他秃 当第二位说你肤黑难看 04/24 12:25
4F:→ mcid:你可以自诩阳光 当第三位说你是怪胎 你可以称是你的特色 04/24 12:26
5F:→ mcid:当十位都用奇怪眼光看你时 你就应该知道你是奇异果不是鸡蛋了 04/24 12:28
6F:→ meblessme: 就是论文题才能显现回答者的功力啊! 04/24 14:23
7F:→ lighthouse:请去看宋七力案的判决书吧 里面对这点有加以论述 04/24 18:46
8F:→ Yenfu35:我都忘了宋七力了XD 04/24 19:41
9F:→ meblessme:宋最後无罪吧 所以诈财骗色都可以对吧! 04/24 20:27
※ 编辑: meblessme 来自: 123.192.83.91 (04/24 20:29)
10F:→ lighthouse: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判决 96年度瞩上更(二)字第3号 04/24 22:07
11F:→ lighthouse:结论不要下那麽快 看过判决书全文再说说你心中想法吧 04/24 22:08
12F:推 WaterPisces:END 答案很简单 四个字 04/24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