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karuzoo (愚蠢的蓝星人)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遗产继承问题(同父异母)
时间Thu Apr 22 18:22:28 2010
不好意思~我今天跑去议员服务处请教了这个问题
现在又听到一个版本就是结婚前的部分跟结婚後的要分开算
结婚後的是夫妻共有
而妻子拥有解释的权利
怎麽我越听越混乱了
只有一点是目前比较清楚的
就是被认定为遗产的部分是每个人均分
但是未认定的部分以及该如何认定此为遗产
头真的越来越痛了
※ 引述《wade6 (做人要有信用)》之铭言:
: ※ 引述《hikaruzoo (愚蠢的蓝星人)》之铭言:
: : 家父上个月才过世
: : 好不容易才将後事处理完
: : 现在另外一个难题就是财产继承的问题
: : 家父有两段婚姻
: : 与前妻育有一子
: : 请问前妻的儿子是否有继承权(家父并没有立遗嘱)
: : 以我目前查到的好像是说
: : 遗孀(也就是我的妈妈)有50%的继承
: : 前妻的儿子有12.5%我妈妈有三个小孩(所以加前妻的小孩共四个)
: : 请问这种说法不知道对不对~~
: : 之前去户政单位问了好像他们也不是很清楚
: : 麻烦各位了~~谢谢
: 继承财产应该先扣除债务之後开始分配
: 依民法1144条第一款
: 配偶和直系血亲卑亲属同为继承时
: 应继分是平均的
: 也就是说伯母和四个小孩 一个人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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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6.173.77
1F:→ yuusnow:婚前财产是女方个人的,当然不能列入遗产来计算 04/22 18:35
2F:→ yuusnow:婚後因双方共同打拼,故财产共有,配偶可主张先分一半 04/22 18:36
3F:→ yuusnow:剩余的另一半由五人均分 04/22 18:36
4F:→ yuusnow:当然先分一半指的是父+母-母=父遗产 04/22 18:37
5F:→ yuusnow:如果母比较有钱,不需要先分 04/22 18:38
6F:→ yuusnow:而母婚前或是婚後但为母继承、赠与所获得的财产不计算 04/22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