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nda101 (我想要只玛尔济斯)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请问关於民法定型化契约的一些问题
时间Sun Apr 18 20:43:26 2010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铭言:
: 标题: Re: [问题] 请问关於民法定型化契约的一些问题
: 时间: Sat Apr 17 01:00:1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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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18.171.177.113
: 推 hoboks:恩恩 看起来好像用消保法主张还不错 不知道实务接不接受 04/17 02:04
: 推 CrazyMarc:停车场的管理方式有区别,要有消费才能免费停的应该可以 04/17 02:30
: → CrazyMarc:如此主张(类似赠品),南部许多卖场根本没管理放任随便停 04/17 02:31
: → CrazyMarc:没进卖场消费也能免费停车,这种的难以主张卖场保管责任 04/17 02:32
: → darimgh:恩恩~对喔~~停车场消费也是消费 有消保法适用(: 04/17 06:46
: 推 panda101:就我认为,有无对价不是重点;提供停车场本身就是提供服务 04/17 11:22
: → panda101:停车本身就是消费,有无进入购物不影响; 再来,直接说依现 04/17 11:23
: → panda101:今科技可防窃,因此於停车场被窃即属不合现今科技可合理 04/17 11:25
: → panda101:期安全性似过於速断了点~~(现今科技是否可预防被窃,这我 04/17 11:26
: → panda101:不是很清楚,即便可能,"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为何还得考量 04/17 11:27
: → panda101:所付出的价格(收费低廉或免钱的还想要求太多XD) 04/17 11:28
: → panda101:简言之,付出的价格与可合理期待提供的安全性高低成正比~~ 04/17 11:29
: → ulycess:没panda101讲的这回事 04/17 15:50
你是指哪边没这回事
是否需对价 or 付出的价格与可合理期待提供的安全性高低
如果是前者的话
参照消保法施细2: 本法第二条第二款所称营业,不以营利为目的者为限。
很明显的
营业与营利不同,只要继续的从事一定经济活动就是营业,与有无收取对价无关
陈忠五 台湾本土7期 p46 也有类似观点
如果是後者的话 这种观点可参照詹森林 民事法理与判决研究(三)p210
书中举的例子以汽车是否配备ABS为例,配有ABS可提高安全 但不会因汽车没配备就因此
认为不符现今科技可合理期待安全性~~
以上~~
: → darimgh:基本上 少量多餐法还是可赚到一定规模 万分之一餐坏了 用 04/17 16:05
: → darimgh:其他餐handle也不一定不行呀XDD这应该都是停车场主人可合 04/17 16:06
: → darimgh:理推知的风险 就看他怎麽去分散这风险瞜~ 04/17 16:07
: → hoboks:panda101应该是准司法官耶 u大你真直接 04/17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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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73.72
1F:→ hoboks:连reference出来了 不推不行 04/18 20:55
2F:→ hoboks: 都出来了 04/18 20:56
3F:推 ulycess:我先自爆,我民法学的很糟糕XD 04/18 22:33
4F:→ ulycess:我是参考最高法院91年台上1577号判决,认为免费停车场和购 04/18 22:34
5F:→ ulycess:物之间有对价关系,故不负保管责任的定型化契约对消费者显 04/18 22:36
6F:→ ulycess:失公平,依消保法12条第一项,该记载无效 04/18 22:37
7F:→ ulycess:我的理解是 有对价关系-->不负保管之订型化契约无效-->回 04/18 22:44
8F:→ ulycess:到消保法第七条或民法607和608 04/18 22:45
9F:→ ulycess:另外ABS的例子,不能因为该例就主张合理安全性跟价格高低 04/18 22:51
10F:→ ulycess:有关系,如果装有ABS的车为了拼价钱卖的跟没装的一样,同 04/18 22:54
11F:→ ulycess:理,两种车的合理期待度就一样,甚至ABS车卖的价格比有装 04/18 22:56
12F:→ ulycess:一般正常系统还低,ABS车是否可以期待的安全性比没装低 04/18 22:58
13F:推 ulycess:至於防止车子被窃是否违反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我找不到判 04/18 23:05
14F:→ ulycess:例ㄟ,有没有人可提供说 04/18 23:05
15F:推 CrazyMarc:一方为营业者身分不等於可迳行认为是消费关系啊... 04/18 23:08
16F:推 ulycess:不懂 04/18 23:09
17F:→ CrazyMarc:主体确定了,还得看实质法律关系为何,说个实例,我把车 04/18 23:12
18F:→ CrazyMarc:停在台南永华路那家灿坤,然後去附近餐厅吃饭,这样我与 04/18 23:12
19F:→ CrazyMarc:灿坤也成立消费关系?消保法所保护的消费关系射程如果广 04/18 23:13
20F:→ CrazyMarc:到这种程度,那还真是欢乐... 04/18 23:13
22F:→ hoboks:高院认为只成立租赁契约 不用负保管责任 04/18 23:17
23F:→ hoboks:超不爽的 丢了一台BMW勒~~~~ 04/18 23:18
24F:→ panda101:消费的定义算清楚(除了是否包含最终消费)你举的例子,我 04/18 23:18
25F:→ panda101:认为有消费关系没问题: p ;另u板友所提回覆再另回文~~ 04/18 23:18
26F:→ Eventis:那则判决重点在停车场的管理方式,很难让寄托契约的那个交 04/18 23:20
27F:→ Eventis:付行为成立Orz 04/18 23:21
28F:→ Eventis:而且从返还的动作看起来,既然不需要受寄人的同意或返还,任 04/18 23:24
29F:→ Eventis:何人车子一开都可以随意离去,停进去就更难说是交付保管了. 04/18 23:25
30F:推 CrazyMarc:台南灿坤也是啊 大润发也是... 04/18 23:27
31F:→ CrazyMarc:停车场出入口没栅栏不用取票进出自由... 04/18 23:27
32F:→ Eventis:不过这也不是当然的不负责任的论据啦,詹森林老师有提出过 04/18 23:28
33F:→ Eventis:对於绝对权的一般性保护义务,在契约关系中当然也存在,只是 04/18 23:28
34F:→ Eventis:何种行为构成是项义务的违反,以及基於损害的预见可能性,义 04/18 23:29
35F:→ Eventis:务之违反与损害之发生是否具备因果关系的问题.为此他写过 04/18 23:30
36F:→ Eventis:一篇"第三人之故意不法行为与因果关系之中断",台湾本土法 04/18 23:31
37F:→ Eventis:学,no.75,2005/10,pp.211-216.一个类似命题的案例如95年台 04/18 23:32
38F:→ Eventis:上1620号判决,认为旅馆门禁不严违反的是门户安全的注意义 04/18 23:33
39F:→ Eventis:务,似非足以为违反人身安全的保护义务.且房客之受殴打,与 04/18 23:34
40F:→ Eventis:门户不严欠缺相当因果关系.因此其实只是要找到义务违反的 04/18 23:36
41F:→ Eventis:行为与因果关系的证明上会需要多费工夫,离可以高枕无忧的 04/18 23:37
42F:→ Eventis:地步还是有一点距离. 04/18 23:37
43F:→ Eventis:詹老师拿来当相骂本的例子是,如果一个人拿刀冲到旅馆柜台 04/18 23:39
44F:→ Eventis:问"OOO住哪间房,我要宰了他",然後柜台就报上房号,难道这也 04/18 23:40
45F:→ Eventis:还要说旅馆没有任何疏失吗?甚至在更极端的论述,根本可以直 04/18 23:40
46F:→ Eventis:接构成185II的帮助侵权行为,这样一种一般性保护义务在契约 04/18 23:42
47F:→ Eventis:关系中,基於契约所形成的特别信赖关系,只应更进一步强化. 04/18 23:43
48F:→ Eventis:自始否认这样一种义务,其实是有问题的,只是操作上需要讨论 04/18 23:44
49F:→ Eventis:究竟何种行为系能被评价该当於义务违反之行为罢了. 04/18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