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nefung (zan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无行为能力人结婚
时间Sat Apr 17 21:38:25 2010
我想问一下
无行为能力人可以结婚吗
我记得老师上课有说一句什麽
"讲极端一点 6岁小朋友如果知道自己正在做结婚这个行为
那就可能有效"<-----这里是只需法定代理人同意八
那法定结婚年龄是定爽的妈
[虽然我知道它是一种禁止规定
然後可以取缔 但有效]
那如果法定代理人有同意呢
还是只能取缔而非无效吗
又王泽监的书上说【无行为能力人纵使恢复本心,其意思表示亦无效】
那无行为能力人有意识地决定结婚是无效的
那75条的标准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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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127.179
1F:推 darimgh:老师讲的应该是立基於法律没特别规定限制结婚年龄的时候吧 04/17 21:42
2F:推 darimgh:???什麽叫做可以取缔但有效啊= =>?得撤销? 我怎麽印象中 04/17 21:47
3F:→ darimgh:违反结婚年龄是无效呀~''~?更甚者 现在都马要登记才算结婚 04/17 21:48
4F:→ darimgh:怎麽可能不去看年龄呀? 04/17 21:48
5F:→ zanefung:老师讲义上写 仅取缔违反之行为 对违反者加以制裁 04/17 22:07
6F:→ zanefung:但行为非无效 04/17 22:07
7F:→ zanefung:讲义他是每次上课给的 04/17 22:08
8F:→ zanefung:而且他说他都会先看过一次耶 04/17 22:09
9F:→ zanefung:还有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结婚也是一样的情况 04/17 22:10
10F:→ zanefung:我也觉得很奇怪= = 04/17 22:10
11F:→ zanefung:不好意思刚去找书 有点晚回 04/17 22:13
12F:推 ulycess:违反法律行为者其行为无效,这是很基本的观念吧 04/17 22:35
13F:推 darimgh:感觉好怪~''~谁是要抓的人 依什麽制裁???这是民概吗??? 04/17 22:35
14F:→ Eventis:纯粹身分行为在总则行为能力的部份要限制适用,无行为能力 04/17 22:42
15F:→ Eventis:人若在意思能力清楚,确有结婚真意,年纪够大(980),结婚就是 04/17 22:43
16F:→ greatshiau:有效但得撤销,如果有结婚的意思的话 04/17 22:44
17F:→ zanefung:所以受监护宣告之人在有意识的情况下结婚是有效的? 04/17 22:46
18F:→ Eventis:有效的.而且这个要素可以比较75条後段的无效,与同样情况在 04/17 22:48
19F:→ Eventis:996是有效但得撤销的. 04/17 22:48
20F:→ Eventis:当然要有效啊,纯粹身份行为又不能代理,难不成一受监护宣告 04/17 22:49
21F:→ Eventis:就丧失缔结婚姻的权利了.......@@a 04/17 22:53
22F:→ zanefung:嗯嗯 我了解了 04/17 22:54
23F:→ zanefung:可是王老师书上那段很怪 04/17 22:54
24F:→ ulycess:我吐槽一下,980那条规定的年纪是限定行为能力 04/17 22:55
25F:→ Eventis:至於违反年龄的规定在989也是有效但得撤销而已. 04/17 22:55
26F:→ zanefung:430页说 甲系受监护宣告人 04/17 22:56
27F:→ Eventis:无行为能力又不是只有年龄这种可能性而已:) 04/17 22:56
28F:→ ulycess:原po问无行为能力能不能结婚,也就是6岁以下能不能结婚 04/17 22:57
29F:→ Eventis:不过如果我没记错仪式婚的印象,如果考虑到13条3项的效果, 04/17 22:58
30F:→ Eventis:应该是记郭盃的笔记提到年纪如果太低也不应该让他有效. 04/17 22:59
31F:→ Eventis:980只有法定最低年龄,不管是哪个年纪都可以丢进去检验啊:) 04/17 23:00
32F:→ Eventis:当然其实现在采登记婚是不至於会有这麽夸张的情况了,年纪 04/17 23:00
33F:→ Eventis:不到户政事务所就会挡住了. 04/17 23:01
34F:→ ulycess:就算排除年龄好了,无行为能力者所为行为无效也是基本的 04/17 23:01
35F:→ Eventis:这是财产行为的情况,纯粹身分行为这一套全部都要重新考虑. 04/17 23:03
36F:→ Eventis:不然请问,通谋虚伪结婚,善意第三人可否主张结婚有效? 04/17 23:03
37F:→ zanefung:我整理一下 就是未达法定结婚年龄者结婚 04/17 23:03
38F:→ Eventis:形式化的行为能力制度在於保障交易安全,不过纯粹身分行为 04/17 23:06
39F:→ zanefung:等等 我有些混乱 04/17 23:06
40F:→ Eventis:如结婚,不在交易安全的保护,而是植基於当事人的人格自由. 04/17 23:08
41F:→ zanefung:所以说王泽监的书上是指财产型为罗 04/17 23:08
42F:→ Eventis:因为王师的书在写民法总则啊:) 04/17 23:12
43F:→ Eventis:如果看亲属法的书如三人共着,pp.25以下,就会列一堆民法总 04/17 23:13
44F:→ Eventis:则的相关规定或制度在亲属法受限制或排除的情况. 04/17 23:13
45F:→ zanefung:嗯嗯 感谢各位帮我解惑 04/17 23:14
46F:→ Eventis:类似的说明也可以从林秀雄师以前的文章看到,"民法亲属编: 04/17 23:21
47F:→ Eventis:第三讲-婚姻之实质要件",月旦法学教室,no.7,pp.52-63,92/5 04/17 23:22
48F:推 ulycess:那我有个问题,既然无能力者所为纯粹变更身分行为有效,那 04/18 08:53
49F:→ ulycess:基於那身分所生财产请求权是否有效,例如继承,赡养费等 04/18 08:54
50F:→ Eventis:那是身分财产行为,我上面说的是纯粹身分行为. 04/18 12:07
51F:推 ulycess:可是结婚算是纯粹身分行为吗,结婚之後必定涉及财产请求权 04/18 12:41
52F:→ Eventis:这里纯粹身分行为指的是身分的得丧变更,後面因为身分而产 04/18 12:48
53F:→ Eventis:生的财产牵连才是身分上的财产关系. 04/18 12:48
54F:→ Eventis:这样问就是还没有分清楚纯粹身分行为与身分财产行为的差别 04/18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