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lo (艾伊)
看板LAW
标题Re: [请益] 打击失误与客体错误?
时间Wed Apr 14 21:53:49 2010
※ 引述《Islo (艾伊)》之铭言:
: 例题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 医生甲的妻子乙罹患癌症末期,住在甲服务的医院
: 甲不愿乙终日痛苦,乙亦曾再三表达希望甲助其死亡
: 某日,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在乙例行施打的针剂中加入致命药物并将针交给护士丙
: 甲认为丙应知悉针剂内容与往日不同,有致命"毒"性,丙仍会为乙施打
: 因为甲知悉丙亟欲在乙死後嫁甲为妻的意图
: 丙自甲取得针剂後发生以下情况
: A.丙误认针剂系在止痛,进入病房时,乙与友人至庭院赏花,前来探视的乙妹丁
: 躺在乙的床上休息,丙误认丁为乙注射之,致丁死亡
在看了大家的回覆和重新思考後,我好像又有新的疑问|||
就是关於甲的评价.....
[疑问1]甲是间接正犯?
间接正犯系指行为人利用他人做为犯罪的行为工具,而为自己实现不法构成要件
但本例的医生甲主观上并没有任何要利用乙的意思,甚至认为乙会懂他要做甚麽
如此一来,甲还会成立间接正犯吗?
回想起一个老师在课堂上提过的例题:
A和B同赴山上打猎,黄昏时,A从望远镜中发觉他们的仇人C正在草丛中走动,
迅速将猎枪交给B,指着该草丛,气急败坏的说:「快开枪!」B闻言,匆促间误
以为草丛中的物体为猎物,而朝猎物开枪射击,致C中枪身亡。
此案例中,A主观上虽有教唆B的故意,但被教唆者欠缺杀人故意,A不成立教唆犯
又A在主观上并非利用不知情或误认事实的B,做为其杀人工具,欠缺意思支配地位
而不成立间接正犯
所以,我认为原题的医生甲跟A一样欠缺意思支配地位,而不成立间接正犯
但如此一来,又该如何评价甲呢?
〔疑问2〕如果改动丙自甲取得针剂後发生的情况呢?
如果现在的情况变成:丙误认针剂系在止痛,但为乙注射前突然发现有异,仍起意让甲
遂行其计谋,继续装作不知情,为乙注射,致其死亡。
这样丙会成立普通杀人罪或其他?
还是要用相当理论来检讨?就护士为病患注射行为而言,在通常情况,一般理性的第三人
,无法预见医生会在针剂里放入致命药物,故乙与丙的死亡结果间欠缺相当因果关系?
突然觉得我的问题好像很大,囧
麻烦各位替我指点迷津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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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171.174
1F:→ CrazyMarc:这时我会给丙搞个不作为(不阻止、中断该注射处方) 04/14 22:08
2F:→ CrazyMarc:疑问2的第二段乙丙写反了? 04/14 22:09
3F:→ CrazyMarc:间接正犯的部分我不熟...呼叫E大救援吧 XDD 04/14 22:10
4F:→ Islo:回C大 乙是妻子.丙是护士,应该没有写反@@ 04/14 22:26
5F:推 CrazyMarc:「这样乙会成立普通杀人罪或其他?」 ??? XDD 04/14 22:27
6F:→ CrazyMarc:应该是丙吧 04/14 22:27
※ 编辑: Islo 来自: 59.116.171.174 (04/14 22:34)
7F:→ Islo:惨! 我一定是神智不清了... 04/14 22:35
8F:推 saphire:客观:丙将致命针剂打进丁身体,已经是积极创造风险的作为 04/15 18:15
9F:推 saphire:因果关系的检验上,依相当因果关系,原则上以一般人立於 04/15 18:36
10F:→ saphire:行为人行为时所可能认知之事实为背景,加上「行为人个人」 04/15 18:38
11F:→ saphire:特别认知之事实,作为基础。所以本例丙已有特别认知。 04/15 18:39
12F:→ saphire:相当因果关系具备,主观上,丙至少有间接故意,丙成立普通 04/15 18:40
13F:→ saphire:杀人罪。 04/15 18:41
14F:→ Eventis:应该是本来误认的情况才有特别讨论错误的情形. 04/15 18:42
15F:→ Eventis:如果已经发现,毫无误认的状况,从行为的认知到既遂到因果流 04/15 18:43
16F:→ Eventis:程之间,都为行为人丙所知亦所欲,毫无疑问的普通杀人罪. 04/15 18:44
17F:→ Eventis:"起意"(故意)让甲"遂"(结果)"行"(自己注射). 04/15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