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ycess (ulycess)
看板LAW
标题Re: [请益] 打击失误与客体错误?
时间Wed Apr 14 13:52:06 2010
※ 引述《Islo (艾伊)》之铭言:
: [疑问1]
: 丙之误认丁为乙究竟是客体错误还是打击失误?
: 我读了我们老师的教科书,提到:打击错误乃行为的失误,致客观所发生者与主观所预期者
: 非属同一客体,与未发生实行失误的客体错误有所不同(客体错误-搞不清楚对象是谁:
: 打击失误-技术偏差,误中其他对象)
: 所以丙的行为是客体错误?但据其他同学看过林山田老师的书,认为是打击失误
: (林老师的部分手边没资料,晚上再补)
应该是因果历程错误
有些学者认为打击错误属於一种因果历程错误
但这边断然不是打击错误
丙想要杀了乙,但丙不知道手上的注射筒内含毒药,因此害死丙以为的乙
因为前後因果关系发生重大偏移,所以为因果历程错误
而丙误认丁为乙,就丁死亡而言,客观上虽认为丙为丁注射会造成丁死亡的危险
但丁死亡并非因为丙所造成的危险,而是甲在针筒里面放毒药所造成
因此不该认为丙误认丁为乙和丁的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
故只成立因果历程错误
: [疑问2]
: 如果在丙没有误认的状况下,注射毒针使乙死亡
: 甲成立间接正犯,该以271条论处还是加工自杀罪?
: 因为有同学提出原题中虽"乙亦曾再三表达"但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助其死亡
: 这样一来,是否应该援引271条?
: 以及乙的同意或承诺是否具有时效性?
应该论处271条啦
实行时应得乙之承诺
若得承诺而不实行之,应视甲拒绝承诺,故乙的承诺无效
而後甲在针筒施毒,并未得到乙的再次承诺
所以不成立加工自杀罪,应论处271条的杀人罪
还是有请强者来解答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2.133.250
1F:推 hoboks:先封你为因果关系魔人 04/14 13:58
2F:→ hoboks:次按甲预期出现的结果应该是乙死亡 而出现其他人死亡时 04/14 13:59
3F:→ hoboks:应该就不能用因果历程错误来解 现在用PDA写字不方便 04/14 14:00
4F:→ hoboks:回家我再完整论述 04/14 14:00
5F:推 CrazyMarc:因果历程没偏离啊,丙对「她认为的乙」注射毒药,且「她 04/14 14:02
6F:→ CrazyMarc:认为的乙」因此死亡=>客体错误=>法定符合说 XDD 04/14 14:03
7F:→ ulycess:可是原po有说丙以为只是单纯止痛剂,并非毒药,虽然丙想要 04/14 14:09
8F:→ ulycess:乙死,但是不知道止痛剂是毒药,感觉像是因果关系错误 04/14 14:09
9F:→ ulycess:对丙误认丁是乙而言,就丁注射止痛剂而言是客体错误,但这 04/14 14:11
10F:→ ulycess:错误客观上来看不是造成丁死亡的原因 04/14 14:12
11F:→ ulycess:所以丙只对丁的伤害部份为客体错误,对丁的死亡没有关系 04/14 14:16
12F:→ ulycess:我这样的理解不知道有没有错误 04/14 14:16
13F:→ ulycess:甲的话必定是打击错误啦,没有什麽争议的,麻烦的是丙... 04/14 14:31
14F:推 CrazyMarc:因果关系是客观的,因果关系是否偏离和丙是否认知注射品 04/14 14:55
15F:→ CrazyMarc:也不用拉在一起论,这部分在探讨主观要件的时候再去处理 04/14 14:56
16F:→ CrazyMarc:就好了,既然无认知注射品,应无法以故意论 04/14 14:58
17F:→ ulycess:我是从客观归责论去论述,但就算是从相当因果关系去论述, 04/14 15:05
18F:→ ulycess:丙的错误依旧和丁的死亡没有相当因果关系 04/14 15:06
19F:→ ulycess:根据最高法院判例:76年台上字第192号,在一般情形下,有 04/14 15:07
20F:→ ulycess:此环境,有此同一行为之条件,均发生同一结果者,为具有相 04/14 15:08
21F:→ ulycess:当因果关系,医生在要下毒给护士注射已经非一般情况,故不 04/14 15:10
22F:→ ulycess:具备相当因果关系,这也没有和主观拉在一起阿 04/14 15:12
23F:→ ulycess:除非你从条件因果关系去论述......不过这是少数说吧...... 04/14 15:22
24F:推 CrazyMarc:因为反常情况而认为无相当因果关系和因果历程错误是两回 04/14 15:46
25F:→ CrazyMarc:事,前者的话,既无相当因果关系,根本不用论错误,直接 04/14 15:46
26F:→ CrazyMarc:就到构成要件不该当了 04/14 15:47
27F:→ ulycess:惨,我根本看不懂CrazyMarc的意思 04/14 15:59
28F:→ ulycess:因为反常情况而认为无相当因果关系是两回事,那76年台上字 04/14 16:01
29F:→ ulycess:第192号这判例是在唬我吗Orz 04/14 16:02
30F:推 CrazyMarc:76年台上字第192号→反常情况无相当因果关系 04/14 16:05
31F:→ ulycess:我大概看懂了啦=.=,丙对丁的死亡没有相当因果关系,所以 04/14 16:06
32F:→ CrazyMarc:但是因果历程错误是在有相当因果关系为前提下,才会进一 04/14 16:06
33F:→ CrazyMarc:步去处理的 04/14 16:06
34F:→ ulycess:所以本来就不成立因果历程错误,但丙对乙的杀人未遂应为因 04/14 16:07
35F:→ ulycess:果历程错误 04/14 16:07
36F:→ ulycess:反常行为就必认为无相当因果关系,这是一回事,不是两回事 04/14 16:10
37F:→ ulycess:就是前面多了反常行为害我看不懂XD 04/14 16:13
38F:推 CrazyMarc:我上面是指「相当因果关系判断」和「因果历程判断」是两 04/14 16:14
39F:→ CrazyMarc:回事 04/14 16:14
40F:→ CrazyMarc:「因为反常情况而认为无相当因果关系」抱歉,没断句好造 04/14 16:15
41F:→ CrazyMarc:成阅读困扰 XD 04/14 16:15
42F:推 CrazyMarc:刚刚回去看原题目,设定「丙以为针剂为止痛剂...」,拙 04/14 16:26
43F:→ CrazyMarc:见以为,根本还没到错误论,故意的知与欲根本就不具备了 04/14 16:27
44F:→ CrazyMarc:因此,丙的部分应该没有论错误论的必要,问题在评价甲 04/14 16:28
45F:→ CrazyMarc:间接正犯的错误论...说实话我没处理过 XDD 好问题 04/14 16:30
46F:→ ulycess:我是觉得要先处理因果关系,有因果关系再处理构成要件错误 04/14 16:34
47F:→ ulycess:有构成要件错误再处理有无故意或过失 04/14 16:35
48F:→ ulycess:丙的话构成要件错误和主观的知与欲两关都会被判无罪,就是 04/14 16:36
49F:→ ulycess:哪个要先处理的问题 04/14 16:37
50F:推 CrazyMarc:客体错误和打击错误就是在处理故意中「知」的具备与否 04/14 16:46
51F:→ CrazyMarc:这一部分是处理对结果的认知,但是当丙对行为的认知都不 04/14 16:47
52F:→ CrazyMarc:具备时,其实没必要再往下论对结果的认知 04/14 16:48
53F:→ ulycess:不是在处理主观认知和客观行为不同吗,不是处理是否"知"吧 04/14 17:03
54F:推 Islo:想问一下,在没有认错人的状况下,护士会不会有业务过失的问题? 04/14 17:09
55F:推 CrazyMarc:要看医事法,我不知道对护士的注意能力要求到什麽程度 04/14 17:10
56F:→ CrazyMarc:以我当过医务兵的经验,注射前要确认药物名称与药单是否 04/14 17:11
57F:→ CrazyMarc:一致,至於这药开的妥不妥当,在非所问 04/14 17:11
58F:→ Islo:因为原题有提到"甲认为丙应知悉针剂内容与往日不同" 04/14 17:11
59F:→ CrazyMarc:甲认为,所以这一句只能用来处理甲的故意问题 04/14 17:13
60F:→ Islo:所以这个药有问题与否,在某种程度上是可辨认的? 04/14 17:13
61F:→ CrazyMarc:就算丙知悉针剂与往常不同,但是丙本身是否有辨识针剂 04/14 17:14
62F:→ CrazyMarc:使用结果的能力,那直接就丙探讨,一般来说,除非针剂致 04/14 17:14
63F:→ CrazyMarc:死危险性很高,否则护士对药理作用的认识...... 04/14 17:15
64F:→ Eventis:这样讨论的话可能会离题太远,考试会写不完.....(逃) 04/14 22:26
65F:→ CrazyMarc:没错XD 我连续两年都犯了这种新手错误 XD QQ 04/14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