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stop号:)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漫画出租店里的个人资料可以要求删除吗?
时间Fri Apr 9 13:13:15 2010
你嘛帮帮忙
18条I是不作为请求权
18条II才是慰辅金请求以法律规定者为限
我在讲第一项你在讲第二项
请问你的理解能力有问题吗?
可否告知你到底在哪里服公职的
你长官为什麽不好好管管你?
又 有请求权基础就一定保证告的赢吗?
有哪个律师包赢的啊
有包赢的你不会去找他 那你就可以要何信医师登报道歉啦
整天耗在板上乱版干麻 给你钱快去告XD
另外我是医学系的
法律是自修来的 这样你满意吗?
快发传票给我喔 我等着你
我好期待上法庭 看看你真面目是谁
※ 引述《thinkstraw (一直微笑)》之铭言:
: ※ 引述《hoboks (stop号:)》之铭言:
: : 依照民法第18条
: : 人格权受侵害时 可以要求除去
: : 有侵害之虞时 可以要求防止将来之侵害
: : 所以你有权要求对方删除个人资料
: 51年台上字第223号
: 慰藉金之赔偿须以人格权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为必要,其核给之
: 标准固与财产上损害之计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双方身分资力与加害程度
: ,及其他各种情形核定相当之数额,原审对於被上诉人所受之名誉损害有
: 如何痛苦情事,并未究明,若仅以上诉人之诬告为赔偿依据,则案经判处
: 上诉人罪刑,是非明白,被上诉人似亦无甚痛苦之可言,且原判决何以增
: 加赔偿慰藉金之数额,亦未说明其理由,遽命上诉人再赔偿五千元,自有
: 未合。
: 你的精神上并不会因为没删掉租书店的纪录而受损
: 民法18条的法条应用错误,
: 别说我欺人太甚
: 你如果真的是律师,那我可以跟你说
: 你打不赢我这个非法律系的
: 至於嘴炮到处抹黑我得文章,应该都是骗我开刀的仇人合信眼科诊所
: 我等你大律师的法律诉讼文件,
: 到底谁在乱版造谣、毁谤
: 至於你是不是被判刑骂阳萎的合信眼科诊所医师
: 我只能跟你说检察官会去调查,
: 已经被判缓刑2年了,还继续在犯罪,非要直接被判坐牢才甘心吗?
: 包含近视雷射版里的自问自答找人开刀的业务人员
: 别说,我没劝你们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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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 (卡卡兽传说) 看板 ask
标题 [请问] 吹风机插头一直不拔会不会怎样
1F:推 eggimage:= = 建议千万别这样做..上次有人这样 结果占用一个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楼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个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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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136.67.22
※ 编辑: hoboks 来自: 114.136.67.22 (04/09 13:16)
5F:→ Gunslinger:google一下合信眼科 可以找到不少东西…嗯 04/09 23:45
6F:→ hoboks:科科 这位小姐想报仇想疯了 04/09 23:53
7F:→ windfly00:学你专嘘别人得文章闹版话语...废文 05/15 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