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我的名牌包被洗包店弄丢了
时间Fri Apr 9 09:06:19 2010
由於你先签了和解书
已经充份了解手把遗失对商品的问题
然後
和解书上有一条「寻获手把,店家不必赔偿,唯需完成修复作业」
若未寻获,店家赔偿八千元,且包包归店家所有。
所以了,目前店家已寻获手把,但尚未修复,且就算未修复,也不过是赔偿
八千元。
况且店家就是晚了十多天给你,要据此打刑事(毁损?)
很难。
※ 引述《kathymoon (沐儿)》之铭言:
: 事情起先
: 我在去年底拿全新吊牌未拆的 COACH 包,原定要送长辈当礼物,
: 拿去中国医药学院台北分院旁边的一间「亚爵洗鞋」的清理包包店面
: 做手把处理 (因漆皮部分有点脏)
: 收据上原定12月27日完成并交货
: 但是店家未能在期限内完成作业
: 所以我再给他一两周的时间
: 店家声称漆皮很难处理
: 於是一再要求延期
: 事情就延宕到了3月中旬
: 我要取回COACH包时
: 店家反问我说之前有没有把手把带走
: 竟然弄不清楚手把是否还在店里
: 最後店家承认自己将待清理的手把弄丢
: 於是我要求店家赔偿COACH包全新价12000元台币
: (毕竟少了一个把手的包包 还能用吗?)
: 但是店家说最多只能赔偿洗价的5倍,也就是1200元*5倍=6000元台币
: 後来我打电话到消保会询问
: 消保会说目前洗包没有洗包的公会,
: 所以只能私下协调,或是直接提告。
: 我和店家私下协调的结果
: 就是双方写和解书
: 内容大致上是:
: 在协调期限内3月31日前
: 若寻获遗失的手把
: 店家可以不用赔偿
: 但必须完成修复的动作,不能另外计费
: 若没有寻获遗失手把,
: 店家将赔偿8000元台币,
: 且缺了一个手把的COACH包归店家所有
: 到了约定日期3月31日
: 店家没有开门营业,也没有主动联络
: 於是我致电询问,是否寻获遗失的手把
: 店家表示并未寻获
: 并表示他最近身体不舒服,好几天没有开店营业
: 最後店家表示4月2号会营业
: 几天後在店门上贴出告示
: 表示老板身体不舒服,需住院到4月6号才会出院
: 今天晚上4月8日我妈经过店家时
: 发现店家有开门营业 进门讯问後说他找到手把了
: 但是我今晚无法去取回手把
: 店家主动表示明天4月9日可以去取回手把
: -----------------------------------------------
: 问题是事情拖了这麽久(从去年年底到现在四月了)
: 原定要送人当礼物的
: 以早就已经拖过时间了
: 本来我想店家年纪也没大我多少
: 做生意本来就辛苦
: 双方能各退一步就算了
: 店家在其间有问说
: 如果要经由法律途径解决的话
: 是民事还是刑事?
: 我觉得他好像看我年纪轻好欺负
: 居然跟我跟我凹赔偿洗价五倍
: 就算是店家把东西买下来
: 现在手把就算找到
: 还要等店家再继续把手把处理完成
: 不知道等到何年何月
: 也不敢相信店家会不会处理的好
: (处理期间我看到後来手把竟然脱皮了)
: 我也不想要了
: 现在的重点是我已经不想要这个包
: 只想讨个公道
: 我存证信函都已经写好了
: 也去区公所谘询过
: 但似乎不很积极的想理我
: 我只是认为店家该尽到保管的责任
: 且遵守和解书上确实约定日期
: 不能因此推卸责任
: 想请问有法律相关背景的乡民
: 现在应该怎麽做?
: 哪里可以找到免费的法律谘询?
: 不管是民事或刑事
: (好像如果只能打民事诉讼 感觉好像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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