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关於恐吓与公然侮辱
时间Fri Apr 9 08:57:13 2010
※ 引述《yiklun (曾灶财)》之铭言:
: ※ 引述《hoboks (stop号:)》之铭言:
: ※ 引述《yiklun (曾灶财)》之铭言:
: 不好意思 我想在请问一下
: 1.如果我这样告他 是应该怎麽告呢 直接到法院按铃申告 还是要先到警察局备案呢
A;直接按铃。
: 2.如果我这样告 胜诉的机率有多大呢 如果败诉 是不是会被反告诬告呢
A:诬告的认定很严格,并不是说告诉乃论的原告提告,不起诉或对方胜诉
就会被反咬诬告
诬告的主要定义在於「陷害」
就是你明知他没有犯法,却以假造证据说他有犯法(大意如此)
: 3.这样会造成学校的困扰吗 因为我对学校实在时没啥意见 纯粹是对他个人
: 的所作所为有意见以及要有所防备而已 谢谢
A:当然会有困扰,但是学校本身也有责任,怎麽会放任这样的主管。
: : 43
: : 不构成
: : 构成刑法309公然侮辱
: : 直接提告了 不用写存证信函
: : 你无法防止人家告你
: : 你可以提出民事+刑事告诉
: : 民事还可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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