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anzong (  )
看板LAW
标题[请益] 合夥契约
时间Tue Apr 6 14:00:34 2010
亲人(王三)和人(王二)合夥并且在一月份与(陈明)签了一份堆高机的合夥书,
但没想到王二之後却没有出车,造成陈明要索赔十万元,但是王三的亲人却每
次都有自已完成任务及搬运工作,请问这样会对亲人王三有影响吗??而理赔
部分他需要负责吗??或是有什麽方式可以帮忙他呢??
合约书内容如下:
合夥契约书
合夥人:陈明 身份证字号:L1027*******(以上简称甲方)
合夥人:黄二 身份证字号:B1202*******
合夥人:王三 身份证字号:L1236*******(以上简称乙方)
全体合夥人兹因合夥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第一条合夥经营项目名称 山隆卸柜
第二条合夥经营搬运位址 丰原***
第三条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为二年,从民国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民国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
乙方合夥人出资?万元以现金方式做为押金,须在契约解约或契约到期时需全数以
现金归还,不得以任何理由古抵及延期,至时予以无息返还
第五条出车方式
甲乙方合夥人需各自出车两台堆高机处理搬运工作,另外多加车数或是多加人数
处理需询问双方合夥人同意
第六条所得分配与责任承担
一、所得分配:甲方需在每次的出车需以一柜1200元现金给乙方,并在乙方人力搬运部
分费用共需5500元,但乙方需抽取500元给甲方作为佣金部分。
二、债务承担:甲乙双方合夥部分单纯出车及人力搬运部分,甲方所有其它债务及
责任都与乙方无关。
三、所有所得需开立之发票由甲方处理,如有任何发票及税金问题安全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需在隔月三十日前结清当月所得并以现金交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时间
五、甲方所有的开销及支出都与乙方无任何关系,故甲方不可用任何事项理由要求
乙方支出其它所有任何费用
第七条合夥人的约定事项
一、甲方合夥人不得私自承接业务,并且没有告知乙方合夥人,如有上述之行为,
需以现金十万元做为罚金,并在当月以现金结清,不得异议。
二、乙方如无法出车完成搬运任务需十万元做为罚金,并在当月以现金结清,不得异议。
三、在搬运过程中如有任何损坏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合夥人的权利
一、参予合夥事业的监督管理
二、取听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三、检查合夥帐册及经营情况
四、共同决定合夥重大事项
第九条 合夥人契约修改
需由甲方合夥人及乙方两位合夥人共同之决定签名才为有效
中华民国十九十年一月八日
麻烦请对这方面了解的人能够帮忙!真的很不好意思!麻烦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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