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ycess (ulycess)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酒驾责任与道义问题
时间Mon Apr 5 23:30:23 2010
※ 引述《hoboks (stop号:)》之铭言:
: 相当因果关系里面 有一个自我负责原则(德派是放在客观归责理论)
: 即使你是被怂恿喝酒
: 但喝酒的决定是你自己做的
: 所以会切断因果关系
: 故 你朋友民事刑事上毫无任何责任
这是刑事拉
民事的相对因果理论讲求的是条件性和应当性
条件性:如果没有发生你去载他就不会被灌酒
应当性:如果你去载他,一般的情形来说就是会被灌酒
很明显你去载他和你被灌酒两者缺乏应当性
所以没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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