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loahve (Sun*)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她的东西
时间Mon Apr 5 15:17:50 2010
我爸跟她女朋友交往八年
现在要分手了
之前她已搬出去
但是在我们家还是留下很多东西
她之前说一次搬不完 所以要先留着
可是过了很久她每次找藉口来我们家 走了东西还是不拿走
我爸跟她讲的很清楚给她一个星期的时间
让她把剩下的东西都搬走
不然我们就要全部打包丢掉
她回呛说 ”那是我的东西,你们敢丢试试看阿!”
我爸说 ”已经跟你清楚的预告过了,给你一个星期搬走那些东西,不然我们就丢掉”
她又呛说 ”预告没有用!敢丢你就试试看!”
所以想请问,如果一个星期後,我们把她的东西打包丢掉
我们要负什麽法律责任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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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5.212.213
※ 编辑: xiloahve 来自: 219.85.212.213 (04/05 15:19)
1F:推 darimgh:仁慈点做法 贴些运费把东西都送到对方家 04/05 18:53
2F:→ darimgh:不仁慈的做法 寄存证信函限合理期间她把东西搬走 04/05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