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nkstraw (一直微笑)
看板LAW
标题Re: [请益] 关於民法过失程度之区分问题
时间Mon Apr 5 02:24:17 2010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铭言:
: ※ 引述《m19891129 (自由)》之铭言:
: : Q1:何谓无过失责任?
: 虽然无过失但应负责
: 例如被害人对其使用人或代理人之过失应负责
应注意而不注意谓之过失
法律应该是没明订无过失的条文
换句话说,医生亲自执行业务或是业务代理人确实有医师资格
手术依照相关规定,即使发生了意外,也能免责
然而确有一些诊所敷衍了事任用房东为代理人害人害己
: : Q2:如何区别抽象轻过失、具体轻过失及重大过失以上三种过失程度之实益?
: 抽象轻过失:客观角度评审是否有无过失,民法的条文是规定有没有进到善良管理人责任
: ,一般通说是该过是是否由具有良知并小心谨慎的人是否会犯的过失
: 侵权的过失均为抽象轻过失
造成过失原因系无法避免的、无心的
例如已经善尽义务照顾邻居托养的狗,但狗狗却意外遭车祸等不可抗力事件死亡
: 具体轻过失:主观角度评审是否有过失,民法条文为如自己事务管理
: 例如民法88条中但以其错误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过失者为限。
: 这边的过失实务上认为是具体轻过失,要看行为人是否进到自己主观认为的
: 注意
明知违法却故意让事故发生
明知对方不是医生却让他代执行业务,明知是大雨後的危桥
却故意行走让事故发生误以为不会发生
: 重大过失:白痴才会发生的错误orz
过失的影响涉及到刑法第十条的重大伤害罪等包括死亡等等
: 轻到重是 重大过失 具体轻过失 抽象轻过失
: 我举例来说
: 有一个天性不注意的医生误诊病人
: 重大过失是,医生把生理食盐水误认为有疗效而投药,白痴才会发生
食盐水不会致命,充气量只是具体过失,如因标示错误误拿
则是抽象过失
: 抽象轻过失是客观上认为医生应该注意其误诊,所以有过失
: 具体轻过失是医生天生不注意,他已经尽到自己主观上的注意,所以没有过失
: 具体轻过失对重大过失仍应负责(忘记民法第几条规定的=.=)
我实在看不太懂,恕我法律没念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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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231.113.253
1F:嘘 RobertAlexy:该水桶了吧 04/05 02:25
2F:→ thinkstraw:你是合信眼科诊所的吗?你是乱搞我眼睛的那个房东吗? 04/05 02:36
3F:嘘 hoboks:水桶+1 根本在乱回答一通 04/05 12:49
4F:→ hoboks:都知道法律没学好还乱回 04/05 12:49
5F:嘘 wjck00383:消保法第七条第三项有明定无过失责任的条文耶= = 04/05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