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liou (猪神)
看板LAW
标题[转录]Re: [新闻] 害妇成瘫 医赔3100万
时间Thu Apr 1 13:00:13 2010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gpentacene ( ̄﹁ ̄)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害妇成瘫 医赔3100万
时间: Thu Apr 1 11:41:15 2010
简单评论一下:
本案无争议之事实(依时间先後顺序表列)
1. 病人肠阻塞
2. 医师插鼻胃管
3. 插完鼻胃管後,病人呼吸急速、血压及心跳下降
4. 急救後转加护病房,病人诊断有:吸入性肺炎,缺氧性脑病变,植物人状态
(判决书第一段)
本案理论:
1. 如果植物人状态是插鼻胃管造成的,
1a - 医师无过失:不知道。
1b - 医师有过失且该过失与插鼻胃管有关:医院要赔。
1c - 医师有过失,但该过失与插鼻胃管无关:不知道。
2. 如果造成植物人状态的原因不明:
2a - 如果医师没有过失:不用陪。
2b - 如果医师有过失,且如果没有该过失的话,病人就不会变成植物人:
医院要赔。
2c - 如果医师有过失,但该过失跟发生植物人状态无关:不知道。
(不知道,是指我不知道法官会怎样判。不过我自己觉得是不用赔)
问题1:植物人状态是否是插鼻胃管造成的。
1. 被告说:病人先有吸入性肺炎,然後才插鼻胃管。
是吸入性肺炎造成呼吸中止,心跳下降,而成为植物人的。
2. 第一次卫生署医疗监定意见书:植物人不是插鼻胃管造成的。
(本项证据被证人证词推翻,因为从插鼻胃管到到急救的时间短於20分钟)
3. 消基会监定意见书:
插鼻胃管造成病人呼吸停止,跟心跳停止,造成植物人。
引起吸入性肺炎的原因可能是插鼻胃管不当,可能是喂食不当。
4. 第二次卫生署医疗监定意见:
吸入性肺炎是呼吸中止心跳下降造成的。不是吸入性肺炎引起呼吸中止
心跳缓慢。
呼吸中止,心跳缓慢的可能原因有很多,不确定是什麽。
所以因为证据都互相冲突,法官不采被告说法,也不确定造成植物人状态的原因是什麽。
(判决书第三段)
理论1不成立,因为不确定是不是插鼻胃管造成呼吸中止心跳缓慢,植物人状态。
(判决书第五段)
问题2. 既然不确定造成植物人状态的原因是什麽,那麽能不能避免这种结果呢?
也就是说医师有没有疏失,该疏失跟病人变成植物人有没有关系?
1. 第二次卫生署医疗监定意见:
医师有疏失,但不确定跟病人变植物人有关。原文使用「难以确认」。
(判决书第四段)
中华民国民法上,因果关系是「盖然之心证,而为盖然之判断」。
1. 「难以确认」= 「或许有关」=「盖然因果关系」
2. 所以结论是2b -
如果造成植物人状态的原因不明:
如果医师有过失,且如果没有该过失的话,病人就不会变成植物人:
医院要赔。
(判决书第五段)
* * *
1. 我完全不认同「难以确认」等於「或许有关」。法官也没有说为什麽。
美国民事诉讼都要求要超过50%以上的机率才算有因果关系。
不知道为什麽可以得到这种结论。
2. 判决书都不排版,细分段落,也不用注脚的,很难看懂。
3. 这判决原文,写的很模糊,也没有清楚地写出逻辑关系,判决理论。真希望
法官能改善判决书的写法。
* * *
如有错误,欢迎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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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她老妈限制她吃甜食)过了一会,她自己搬了小椅子,爬了上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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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99.56.63.218
1F:推 herro0816:法官 好大的官威 04/01 11:43
※ gpentacene:转录至看板 medstudent 04/01 11:47
2F:→ bathape:法官 好大的官威 法学教学思考 逻辑 辨论 出来这种结论 04/01 11:51
3F:→ bathape:也是不求事实(科学)只讲证据(历史)的毒树毒果模型了 04/01 11:52
4F:推 DevilCool:法界菁英的逻辑还真的挺难懂的...结论是法官说了算 04/01 11:54
5F:→ bathape:法官说了算 就是最可怕的,而且甚至没有稽核机制 04/01 11:56
6F:推 VictorTom:法界会说, 这个机制就是你可以上诉, N级N审吧....?? 04/01 11:57
7F:推 DevilCool:律师会说~谁叫你不懂法律~不知道请个好一点的律师~ 04/01 11:57
8F:推 pierreqq:都说是心证了,还有人叫叫叫... 那个法官不用心证的? 04/01 11:58
9F:→ gpentacene:也不能说法律都没有逻辑。我自己学法律觉得法律很严谨 04/01 11:59
10F:→ pierreqq:给你三次机会还不够多吗, 下次努力点就翻盘了 04/01 11:59
11F:→ gpentacene:只是这一审的法官判决很奇怪。 04/01 12:00
12F:推 kevinken:笑死我了 法官赞喔 这名字让大家记起来吧 04/01 12:00
13F:推 DevilCool:不是用此类推所有的法官~但是却没有机制处理这种特例 04/01 12:01
14F:→ bathape:N级N审是人民权益,对於法官没有丝毫警惕 判错/离谱 04/01 12:04
15F:→ bathape:要受惩罚、或刑判的压力 04/01 12:04
16F:推 pierreqq:很奇怪的是医审也不采用被告的说词... 04/01 12:07
17F:→ pierreqq:反而把事情搞的很复杂... 04/01 12:08
18F:推 VictorTom:这样说好像也对, 我同意法官要有考核甚至制裁的机制.... 04/01 12:08
19F:推 egoweaver:给三楼,这不叫讲求证据。科学正是讲求证据的东西,这应 04/01 12:13
20F:→ egoweaver:该称为「不求证据,只讲法官自己的诠释」的模型。 04/01 12:14
21F:→ egoweaver:医审会为什麽不能排除存在因果关系?因为这是科学,科学 04/01 12:14
22F:→ egoweaver:就一个特例,就算是完美模型一般的特例,也无法就它而得 04/01 12:15
23F:→ egoweaver:出百分之百的结论,因为科学讲求证据,只有一个案例的时 04/01 12:15
24F:→ egoweaver:候不能排除随机性的影响。 04/01 12:16
25F:→ egoweaver:我只笑这年头的法官简直以自己对科学一窍不通而沾沾自喜 04/01 12:16
26F:→ egoweaver:,简直是自认为神了。心证?那是现在的法律赋予他的权力 04/01 12:17
27F:→ egoweaver:,他有权可以自爽。但这并不改变这个制度愚蠢,为此权力 04/01 12:17
28F:→ egoweaver:自爽或是振振有词的人更是愚蠢无比的事实。 04/01 12:17
29F:→ bathape:我用的事实 就是科学上所谓证据;法律上的证据是经过 04/01 12:23
30F:→ bathape:经过人为认定过後的,不一定就是事实 科学证据≠法律证据 04/01 12:24
31F:→ bathape:就像我上面说的历史是经过解释认定的 却可能完全不是事实 04/01 12:25
32F:推 egoweaver:嗯,认同你的看法。回这麽一串是觉得直接拿「证据」两个 04/01 12:26
33F:→ egoweaver:字来形容法官的判断根据未免高估。 04/01 12:27
34F:→ egoweaver:老话一句:要追求证据要有理解证据所需的能力。 04/01 12:27
35F:→ bathape:所以王大老爷子才会多加了第五段第一行 以封悠悠之口 04/01 12:29
36F:推 egoweaver:[问卦] 有没有法律证明严谨於科学证明的八卦 04/01 12:30
37F:→ egoweaver:我不是针对你哦B大 我只是很火所以口气不佳 对不起 04/01 12:31
38F:→ james7766:脑残的不意外!顶多通知他出门要小心? 04/0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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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6.144.178
39F:推 depravity:有的判决不想写清是他无法说清他为何要这样判吧 04/01 14:59
40F:→ depravity:当然也有法官是国文造诣与众不同就是了(应该都受乡民训) 04/01 15:00
41F:→ Ecclestone:既然无法说清(认清)位什麽可以这样拚? 04/01 23:00
42F:→ Ecclestone:还是法官没有把握自己的认知是清楚的? 04/01 23:00
43F:推 YOYOMAN:为什麽医疗监定会发给消费者文教基金会监定...还盖过卫生 04/02 00:25
44F:→ YOYOMAN:署的判定结果 这也太鬼扯了吧 04/02 00:25
45F:推 TyCobb:消基会的报告没盖过卫生署的报告阿 04/02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