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up ([ 林季纬 ])(诚意、正心)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收到简易判决申请传票
时间Tue Mar 30 10:51:15 2010
你好 我提供一些程序上的建议
至於关於是否构成公然侮辱或诽谤罪之实体部分因为不了解你网路上发言的内容为何
因此对於实体部分无法提供意见
现在已经被检察官声请建议判决处刑了
依照刑诉法第449条第3项
法院判决会以宣告缓刑、得易科罚金之有期徒刑及拘役或罚金为限
基本上是不会抓去关的 不用太担心 不过有可能要缴交罚金就是了
不过看你的文章应该是希望没有被判刑的纪录 毕竟会留下人生的污点(前科)
那这时候唯一让你不被判决有罪的机会 除了法院认为你无罪以外
就只剩下告诉人撤回告诉了
依你所提可能是触犯公然侮辱或者诽谤罪 而这两罪依照刑法第314条须告诉乃论
也就是被你骂的那个人如果不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话 你就会没有事情
现在对方应该已经提出告诉了 所以才会有检警的侦查调查程序
所以你现在只能希望对方撤回告诉了
不过时间点要提醒你注意 告诉乃论之罪需要在第一审辩论终结前撤回告诉
而简易判决原则上是不会开庭的
所以我的结论是 除非法院认为你无罪 不然你应该会拿到一个有罪判决
而你想要避免判决有罪的话 还是去跟告诉人和解吧 请他撤回告诉
然後记得拿到对方的撤回告诉状之後 要马上递给法院(第一审法院)
至於书记官询问你们是否有和解一事
在告诉人没辙回告诉的情形下 有和解的话你比较可能可以获得缓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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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31
1F:推 JackeyChen:这个案子应该是法官想要搓和解,让告诉人撤回告诉,所 03/30 12:40
2F:→ JackeyChen:以叫书记官打电话问 哈 03/30 12:41
3F:推 hikku:谢谢你的回答 请问一下那那调解他的意思是请吗? 03/30 13:56
4F:→ hikku:还是我要再寄一张答辩告诉状? 我之前就已经寄过说若被起诉 03/30 13:56
5F:→ hikku:就要拜托帮忙申请调解会对方也答应 我觉得法律好复杂 03/30 13:57
6F:→ hikku:第一段打的不清楚 请问是他会主动帮我申请吗? 03/30 13:58
7F:推 hikku:另外补充是我那件是公然侮辱 03/30 14:30
8F:推 hcya:我也给点意见,公然侮辱罪的法定刑没有有期徒刑,而只判拘役 03/30 22:04
9F:→ hcya:或罚金的话,良民证上不会有记载的(参警察刑事纪录证明核发条 03/30 22:05
10F:→ hcya:例第6条)。因此,能和解当然好,但若对方坚持狮子大开口而无 03/30 22:05
11F:→ hcya:法达成和解,而使你被判刑,其实这个污点并没多「污」,不明 03/30 22:07
12F:→ hcya:事理因此恐惧的成分比较多而已^^ 另外,在民事上,骂一句丑其 03/30 22:08
13F:→ hcya:实损害没多少。你也不要为了一定要和解答应太高的赔偿条件~ 03/30 22:09
14F:推 depravity:所以我都是告了就不理了让对方熟悉一下刑事流程而已 03/30 23:19
15F:推 Powar:30万...让他告 拘役易科罚金 + 民事赔偿我看也不用到3万 03/30 23:44
16F:推 hikku:谢谢大家的意见 受益良多 大感谢! 03/31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