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屋也两年了,不过常为了住户洗澡水温问题有争执。
後来,找了学校教官来看房子後,
教官跟我们说:可能是水压不足和房东的电热水器太过老旧(超过11年之久),
造成热水供应不足,以至於每天同时段盥洗不得超过两人以上,否则全部都是冷水。
此外,教官也提到老旧的电热水器可能危害到生命安全
例如:88风灾时,因为风雨过大加上电热水器顶楼所属平面积水,因此,房东为了怕漏电
,所以把电热水炉关掉却导致致那期间整栋无热水可用)
怕漏电,就应该把电热水炉移置其他地方吗?而不是 牺牲掉房客洗热水的权利。
这些事情跟房东说很多次了,但是,他总是利益至上;或者帮房客做了点事
就要不断的强调花他很多钱之类的话。
像这类问题,房东若不改善,如何寻求法律途径要他改善呢?
恳请版友们帮忙解答
先谢谢你们啦!!^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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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9.252.3
※ 编辑: bluce2006 来自: 60.249.252.3 (03/27 14:32)
1F:推 ennaevolw:民法430就可以请求,只是事实上最後都是搬走换房东先 03/27 16:19
2F:→ bluce2006:谢谢你的回覆 不甚感激~~^___^ 03/27 20:10
3F:推 a36958:其实这样就在板上提醒要租屋的朋友,不要租到那一间 03/29 16:53
4F:→ a36958:毕竟房东最怕就是房子租不出去,不是吗? 03/29 16:54
5F:→ bluce2006:是啊 可是我上次提醒(把地址PO出来 房东就说要告我毁谤) 03/29 22:14
6F:→ bluce2006:害我好怕~~~我讲的都没造假。却不能提醒住户,毕竟我是 03/29 22:15
7F:→ bluce2006:希望住户住的安全,而房东嫌花钱还把电热水器的年份撕掉 03/29 22:16
8F:推 hoboks:要告就给他告 没做错事怕啥 03/30 12:27
9F:→ bluce2006:回h大 怕留下纪录 友人说被告无论胜败诉 都会留下纪录 03/30 15:39
10F:→ bluce2006:可能会影响找工作。毕竟个人搬走是小,维护生命安全是大 03/30 15:45
11F:推 hoboks:听你朋友乱讲 司法官每个身上都背一堆"前科" 不时被告 03/31 16:06
12F:→ hoboks:照你朋友说法不就黑到发亮? 03/31 16:06
13F:→ hoboks:只要做的是合法又是对的事 你觉得立法者会为难你吗? 03/31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