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soar (xsoar)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求职时候要求签约的赔偿条款
时间Sat Mar 27 13:58:24 2010
现在不少公司都是
一进去得先签个半年-2年的约
说不能离职 要求做长久的
不然中途走人要赔一到两个月的薪水
请问这种赔偿条款
有人签过吗
有人用过吗
真的有赔吗
这种条款有其合法性吗
....................
实务上法律真的可以这样要求没有签约金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要求所签约上的赔偿几个月的薪资吗~~~
请分析之
感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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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169.227
1F:推 depravity:要求违约金不违反法律 不过觉得过重可以请法院减低之 03/30 05:20
2F:→ depravity:不过主审不一定赞同就是了 没有你请就要准的 03/30 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