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nkstraw (一直微笑)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电影死亡笔记本,为何可以羁押嫌疑犯20 …
时间Wed Mar 24 00:33:48 2010
※ 引述《bpdloveu (秋天的梦 醒在斑驳岁月)》之铭言:
: 依据刑事诉讼法
: 台湾只要羁押超过24小时就要法官批准才行
: 日本是不是比较落後
: 警方可以羁押嫌疑犯到死都不须法官同意?
: 怪怪的,看没有
: 还是说
: 日本漫画家都不太读书?
阿扁就不止羁押20日了
不是拘留48小时吗?
基本上你只要声请立即审判
就不用被拘留了
只是警察有很多都不懂法律
不止被教唆帮人家收清洁费
还可以带头违法
桃园有个派出所帮诈骗近视雷射得医师
打电话跟民众收清洁费
而且也没依法作笔录交到地检署
也没依法扣押相关证据
读书也没用
现实社会有钱有关系
警察检察官法官都可以帮你作奸犯科伪造文书
这些都是事实,法律真的是写好玩的
只有穷人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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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0.194.116
1F:→ Asiung:这...我觉得我不穷,但我也要遵守阿(无误) 03/24 00:35
2F:嘘 ChrisBear:每篇都可以扯自己案件......无言 03/24 00:49
3F:→ thinkstraw:我只是顺便踢爆诈骗集团的手法而已,问题也有帮忙解决 03/24 00:57
4F:→ tomchow76:原po你每篇文章都在踢爆诈骗手法?要不要考虑写信给苹果? 03/24 08:38
5F:→ duolon:===如果他提供的资讯内容半点不假 那麽必然存在很大的意义= 03/24 09:44
6F:→ thinkstraw:踢爆给苹果等,都被压下来了,我又不想去违法杀人放火 03/26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