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dyshi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请教大家关於保护令的问题
时间Wed Mar 17 17:01:15 2010
刚刚朋友收到法院的传票(我不知道是不是叫传票)
她过年时跟男友分手了
但是因为男友还欠她一万多元 而且她也放不下
所以一直打电话还有传简讯要找她男友
男方完全失去联络
朋友很气 有时候就会传一些失去理智的简讯
例如我要去你学校找你 同归於尽之类的话语
毕竟两个人在一起七年多了
男方真的很懦弱 避不见面就算了 竟然因此去申请通常保护令
我们都吓傻了 那是什麽东西阿
三月二十二日要我朋友出庭
我刚刚去查了 庭类是调查
字别 暂家护
到现在才知道那男的会对朋友动手动脚
两个人吵架也会打来打去(女生受伤多次但是并无验伤证据)
也都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
现在两个人也都各自回家居住
这样保护令还会成立吗
那这样女方有没有必要出庭呢
平时大家都为善良老百姓 会因此有前科吗
请问大家有什麽样的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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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0.146
1F:→ sandyshi:打错 庭类是询问 03/17 17:03
2F:推 scott2009:保护令先请先赢,之後的刑案都会依照保护令上片面所述 03/17 17:30
3F:→ scott2009:加以认定,起诉判刑当然不在话下 03/17 17:31
4F:→ sandyshi:可以麻烦你在说详细一点吗 所以是先申请比较有利吗 03/17 17:41
5F:推 JackeyChen:个案不与评论。但这一件是暂时保护令的调查程序,只是 03/17 17:55
6F:→ JackeyChen:法官开庭调查看声请人有无理由而已,这是民事也不会有 03/17 17:55
7F:→ JackeyChen:前科的问题,反正就出庭去表达意见吧 没出庭你朋友怎知 03/17 17:56
8F:→ JackeyChen:道他要声请什麽东西....科科 03/17 17:56